台南男超商內大小聲、睡覺…賴著不走!經勸離無效挨告判拘役

超商示意图。图/ingimage

台南钟姓男子居无定所,自1月9日即多次在超商门市滞留,大声说话,甚至在场所内睡觉,经店长劝离未果,同年月15日深夜认已影响其营业,报警处理,店长当场下最后通牒,否则将对他提告,他仍执意留滞遭逮捕,法官认他犯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他人建筑物罪处拘役30日。

钟于警询及侦查中均坦承不讳,与店长于警询时指证情节大致相符,并有佳里警分局权利告知书及执行拘提、逮捕告知通知书等资料佐证,认事证明确。

然而,业者认他留滞处所期间,因其行为不符常理,店员等须注意被告行为举止,使其等行无义务之事,因而涉犯强制罪嫌。

检方认为,强制罪以行为人对被害人施用强暴或胁迫作为要件,依业者指诉内容,钟并未为该等构成要件行为,仅因其行为有异而反射地迫使业者及店员须注意其行为,这部分应以犯罪嫌疑不足而不起诉处分。

台南地院指出,钟居无定所,却长期无正当理由在他人营业场所内滞留,大声说话,甚至在场所内睡觉,经店家退去要求后,仍滞留在该营业场所,不愿离去,影响他人营业至巨,所为很不应该。

又考量他于侦查中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但有多项前案纪录,虽有双极性情感异常,经就医治疗疾患,与他犯罪动机、目的等一切情状,依法量处其刑,认他犯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滞他人建筑物罪处拘役30日,可易科罚金。

台南地院指出,钟男长期无正当理由在他人营业场所内滞留,大声说话,甚至在场所内睡觉,经店家退去要求后,仍滞留在该营业场所,影响他人营业至巨,处拘役30日。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