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出入境审查严格! 台大自主联盟:管中闵不可能违法赴陆
▲台大自主联盟以给师生的公开信,帮管中闵澄清兼职事件。(图/记者卢映慈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管中闵疑似在2005年到大陆厦门大学担任兼职教授,教育部召开跨部会咨询委员会讨论处理办法,但没有共识。不过支持管中闵担任台大校长的「台大自主联盟」在11日写给全校公开信,认为台湾出入境审查严格,「管教授不可能违法出境」,到大陆多半是3、5天的演讲访问。
台大自主联盟表示,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是对管中闵的公审,也没有法律依据,简直是「动用国家机器污蔑学者人格」,关于兼职,中研院、台大人事室都已经确认管中闵在大陆没有授课、没有领薪资、也没有指导硕博士班学生,台湾出入境审查严格,不可能违法出境,而每次出境都有记录在案,时间也只有3、5天,不可能是常态授课。
陆委会也公布管中闵2005年至今13年的访问大陆记录,共有28次,台大人事室都清楚、符合教育部规范,而离开行政院公职后的一年管制时间,只有申请到大陆4次,成行3次、1次取消,也都有登记在案;除了厦门大学之外,在中国地质大学也只有访问过,根本没有兼职,山东大学县域发展研究院的学术委员也只是咨询性质,不是正式职务。
至于厦门大学的部分,对方也已经澄清没有职务、没有支薪,台大自主联盟表示,许多教授在与大陆交流时也有此经验,受邀访问、大陆高校授赠非签名合约的荣誉证书,或将名号放置在网页上,只是一种宣传手法;虽然管教授曾将部分交流较多之姊妹校列入CV中之other affiliations(相关机构),但这绝非实质之兼职或授课。
台大自主联盟表示,台大遴选委员会、学伦会、校务会议都已经开完,也确认管中闵资格无疑义,政府却动用北检、教育部也成立跨部会咨询小组,根本是用国家机器污蔑学者人格、藐视大学自治,现在义务律师团也决定要提起诉讼,希望可以止息纷争。
台大自主联盟给台大师生的公开信
各位亲爱的台大师生同仁:
今年1月5日遴选委员会选出了管中闵教授为校长当选人之后,教育部来了七道公文要求台大厘清疑虑,并宣称将尊重遴选委员会、学伦会、及校务会议的决议。如今所有会议皆开完,确认管教授当选「并无疑义」、学术伦理并无问题、教育部应尽速依法核聘,但现在政府竟动用北检传唤管教授,且组成于法无据之「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来公审。政府可以动用国家机器污蔑学者人格,并藐视大学自治于如此,孰可忍,孰不可忍?
3月24日的校务会议之后,台大请教育部「依法行政,尽速发聘」,但是特定教授与媒体继以一天一爆之方式诬指管教授在中国大陆违法兼职。义务律师团决定站在争是非、争公道的立场,决定采取诉讼策略,期望能够以讼止谤。我们也对传闻中所谓兼课一事做了查证,以下为相关事实供大家参考。
1. 中研院及台大人事室确认管教授没有在大陆违法兼职授课或领取薪资,也没有指导硕博士班学生。
2. 陆委会公布管教授自2005年起13年间共访问大陆28次,台大人事室并查证皆符合教育部规范,多为3-5天的演讲访问活动,且无常态性的访问时间,显然并非授课。
3. 台湾出入境审查严格,管教授不可能违法出境。据台大人事室查证,在离开行政院公职后一年的管制期间,管教授依法共申请四次赴陆获准,后来仅三次成行,一次取消。
4. 管教授被指在中国地质大学兼职及担任山东大学县域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等,经查均只曾访问,并无兼课兼职+,而学术委员仅为学术咨询性质,亦非职务。
5. 有关厦门大学招生网页中列有管教授名字,在台大函询后,厦大以正式公文回函表示,管教授未曾在厦大担任教职,未开设专业课程,未担任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授,亦未领取薪酬。
许多教授在与大陆交流时亦或有此经验,即在两岸学术往来热络之际,受邀访问,大陆高校授赠荣誉证书(并非签名之合约),或将名号放置在网页上,然此仅为其宣传手法。管教授向来严守分际,在大陆不兼课、不领薪资、不接受正式职位;虽然管教授曾将部分交流较多之姊妹校列入CV中之other affiliations (相关机构),但这绝非实质之兼职或授课。
此外,台大自主联盟也附上遴选关键问题懒人包,帮助师生了解事件原委,包括校长选举权责、有关独立董事、有关抄袭的乌龙爆料、目前的遴选办法是否达完美、对教育部抗议不代表回避监督等。详情可连结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