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知名馒头店黑糖馒头检出甜味剂 业者:一时不查误用

台中市食安处启动中式炊蒸食品制造业及贩卖业稽查专案,共计稽核12家业者、查核标示32件,并抽验炊蒸食品24件。(食安处提供/冯惠宜台中传真)

黑糖馒头的甜竟然是甜味剂的甜?台中市食药处日前启动中式炊蒸食品制造业及贩卖业稽查专案,未料在中区1间知名馒头店黑糖馒头检出不得添加的人工甜味剂,当场要求业者下架停止贩卖,并裁处3万元罚锾,业者表示,因糖价飙涨,一时不查误用,试做就被查获,才知道甜味剂不能在馒头类等主食添加。

有鉴于包子、馒头及麻糬类中式炊蒸食品深受国人喜爱,其产品含水量高,易受台湾高温多湿影响,若业者于生产过程卫生管控不佳、馅料及成品贮存不当,或使用添加物不慎,易有食安疑虑,食安处于日前启动中式炊蒸食品制造业及贩卖业稽查专案,共计稽核12家业者、查核标示32件,并抽验炊蒸食品24件。

其中位于台中中区建国路知名吉发馒头,其黑糖馒头检出甜味剂:环己基(代)磺醯胺酸盐1.34g/kg(标准:不得检出),已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裁处3万元,已立即责令业者将问题产品下架并销毁,后续查再抽检未在发现违规情事。

业者指出,糖价近年飙涨近1倍,店里卖的馒头1颗12元始终没有涨价,当时有制作蜜饯的朋友建议要试用甜味剂,当时试做100颗,就被食安处抽查到,才知道甜味剂不能掺在主食类食品中,也立即下架回收。

食安处指出,环己基(代)磺醯胺酸盐是人工合成的甜味剂,按「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于中式炊蒸类产品,若长期食用,易增加肾功能负担,建议民众不宜过量食用。

食安处提醒,消费者如有购买炊蒸制品回家食用,可注意选购4重点,包含选择卫生可靠和信誉良好厂商制售的食品;避免挑选外观过于鲜艳非自然颜色的食品以及有特殊、强烈芳香味道的产品;注意产品标示及保存资讯;购买后尽速享用,避免放置于室温过久,以减少微生物孳生的风险,才能吃得健康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