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三方式 兩機制管控 管理辦法預告採行定價交易、協議交易與拍賣
环境部预告国内碳权交易管理办法,希望确保碳交易市场秩序。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环境部昨(15)日预告国内碳权交易管理办法,明定三种交易方式,包括定价交易、协议交易及拍卖。同时也预留两大市场管控机制,第一,买入碳权不得转售,第二,「必要时」环境部可指定交易价格上、下限。
国内碳权交易办法重点 图/经济日报提供
首批国外碳权下周五(22日)将于台湾碳权交易所上架,环境部昨日预告的办法仅规范国内碳权,希望确保碳交易市场秩序,透过集中管理额度强化交易安全。预告期间为60日,各界仍可表达意见。
环境部表示,国内碳权交易将限制参与对象,卖方为执行自愿减量专案、抵换专案等各项专案、取得碳权的企业;买方则仅限受法规要求的企业,例如缴交碳费的大户或须进行环评增量抵换者等。
交易方式则规划三种。第一是定价交易,也就是由卖方直接订定固定价格,申请上架到碳交所买卖,买方先抢先赢、卖完为止。
第二是协议交易,买卖双方谈好价格、合意进行交易,不过为避免交易纠纷,应由卖方检具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向环境部申请同意。
第三种是拍卖,由卖方订定拍卖底价,买方可参与竞标,价高者得。由于拍卖流程较为复杂,公开阅览时间须较长,每次申请碳权拍卖必须达至少1,000公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以上。
三种交易方式皆须支付手续费。定价交易由买方负担,以成交价5%计算;协议交易也是买方支付,以碳费费率5%或最近一次同类型专案成交价5%择高计收;拍卖则是买、卖双方分别都要负担手续费,皆为成交价5%。
收取的手续费将依法进入温管基金。
环境部表示,交易或拍卖以CO2e为单位,并透过编码,确保碳权从取得、交易或拍卖后移转及使用注销过程效力。
为避免碳交易沦为炒作,环境部也上了两道锁,包括禁止交易或拍卖移转过的碳权再转售、必要时可指定价格上、下限。
至于何谓「必要时」?环境部表示,初步讨论是当价格出现明显不合理、卖方也未做相应调整时,至于是否会参考未来碳费费率来判断合理价、或是参采哪些指标,未来在召开草案研商会时会听取各界意见。
环境部呼吁,企业应以减量为优先,在投入碳交易前则须停看听,确认自身需求及碳权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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