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正式公布网路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大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监总局)制定的「网路交易监督管理办法」15日在大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现场正式公布。
大陆央视报导,针对网路经营主体登记问题,「网路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零星小额」和「便民劳务」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具体界定,提升网路经营主体整体合规度。
而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路交易新业态,「网路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界定网路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
另一方面,市监总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15日联合发表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自愿参与「七日线下购物无条件退货承诺」活动,积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希望实体店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诺,认真实践承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