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药价管理 陆公布调查办法

为加强药价管理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日前公布「药品出厂价调查办法(试行)」通知,规定出厂价格调查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也要求调查企业提供相关资料

中国网表示,为进行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发改委要求受调查企业依据自主销售代理销售和委托加工等销售方式,提供财务报告、销售明细帐、销售发票等财务核算资料。

此办法规定,针对在大陆境内生产进口分装药品实际出厂价格等情况实地调查,由发改委选取部分药品,对其生产企业调查指定期间内出厂价格等情况。

调查内容包括药品出厂价格及销售等有关情况。

办法规定,调查人员应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或企业定价文件等,核对调查药品现行零售价水准,根据销售明细账核对调查药品最高、最低出厂价格,按调查期间内所有出厂价格加权平均值核算平均出厂价格,以抽查销售发票等会计凭证方式,核查出厂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

若受调查企业采取拒报、虚报、瞒报等方式不配合调查,将依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大陆中央电视台日前报导,大陆一些常用药品医院零售价比出厂价高很多。从药厂到医院,中间利润均逾500%,最高达到6500%以上。医药代理公司、药品招标、医院、医生等各环节瓜分差价,成了药价飙升「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