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入監2天不治 國賠近270萬

基隆市罹患糖尿病的李姓男子被送进基隆看守所收容2天送医不治,李母请求国家赔偿。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所方有疏失,判赔近270万元。全案可上诉。记者邱瑞杰/摄影

李姓男子罹患重度糖尿病,犯加重窃盗罪被判刑,被送进基隆看守所收容,两天后死亡;李母指所方未依规定照护造成儿子死亡,请求国家赔偿。基隆地方法院认定所方形同让李被迫停药,且未监控血糖数值,确有疏失,判赔二六九万七六八六元。基隆看守所表示已上诉。

李男被法院判刑三月确定未到案,基隆地检署发布通缉,警方前年五月十四日解送归案,检察官令入基隆看守所服刑。

李男是重度糖尿病患,赖口服药物与胰岛素控制病情。李母指控,所方人员未在入监时调查儿子健康状况,当天下午又拒收她送去的药物,儿子因血糖失控,导致呼吸衰竭、高血糖并酮酸中毒、急性肾衰竭等并发症死亡。

看守所辩称,李男未达拒收门槛,暂予收容无违失。李母送药不符规定,拒收也是依法行事,且当时李母没有说是要送胰岛素。

所方人员有在联系簿记载「患有糖尿病」,日常起居无异状。十六日上午七点卅五分量测血压、心跳、体温正常,不符紧急戒护外医规范。后来病情生变,八点十九分戒护就医时,生理数据仍属正常。当天下午不治,是因他未遵医嘱又长期酗酒,与收容管理无相当因果关系存在。

法官认为,李男患糖尿病,经新陈代谢科医师持续开立胰岛素注射剂控制病情。发监执行后未获所方提供胰岛素注射剂,形同未经医师同意被迫停药。糖尿病是国人普遍常见代谢疾病,放任血糖飙升,易导致昏迷终至死亡,也是一般人普遍常识。

看守所值勤人员在联系簿记载李男患「糖尿病、行动不便、尿失禁」,所方自应详实了解医嘱用药,随时关注血糖数值,评估是否有收容能力;看守所让李男暴露在高度风险中,收容管理显然不当,李母求偿有理由,判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扶养费和精神慰抚金共近二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