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糖尿病患關進基隆看守所2天死亡 母求國賠勝訴獲270萬

基隆市罹患糖尿病的李姓男子,被送进基隆看守所收容2天送医不治。李母指控所方未依规定照护,又拒收她送去的药物,请求国家赔偿。所方指李未遵医嘱,且长期酗酒导致死亡,与收容管理无因果关系。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所方不设法了解及取得医嘱用药、且未监控血糖数值有疏失,判赔近270万元。全案可上诉。

李母提告主张,李男犯加重窃盗罪被法院判刑3月确定,因未自动到案,基隆地检署发布通缉。警方前年5月14日逮捕李男并解送归案,检察官同日令李入基隆看守所服刑。

李母说,李男是重度糖尿病患,赖口服药物与胰岛素控制病情。所方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除未在李入监时调查健康状况,又拒收她同日下午送到看守所的药物,李男才因血糖失控而有呼吸衰竭、高血糖并酮酸中毒、急性肾衰竭等并发症状,导致死亡。

李母依国家赔偿法请求基隆看守所赔偿医疗费940元、丧葬费32万6840元、扶养费损失86万9906元及精神慰抚金600万元,合计719万7686元。

基隆看守所辩称,李男经检方发交看守所执行时,虽「身着尿布、不良于行」,但无其他异状,未达拒收门槛。当天是周六假日,暂予收容并无违失。李母送药因不符监狱行刑法、外界对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钱与饮食及必需物品办法规定,所方拒收也是依法行事。且李母仅泛指李男「需要安眠药」,而非告知要送胰岛素到看守所。

李男入所后,所方人员有注意他的健康状况,并在值勤人员联系簿内记载「患有糖尿病」。李男日常起居无异状,前年5月16日上午7点35分量测血压、心跳、体温正常,不符紧急戒护外医规范。后来病情生变,同日8点19分戒护就医时,生理数据仍属正常,并无管理不当或延误救治违失。当天下午不治是因李男未遵医嘱又长期酗酒,与收容管理无相当因果关系存在,声明原告之诉驳回。

法院查出,李男发监前即因糖尿病求诊,经新陈代谢科医师持续开立胰岛素注射剂控制病情。李经检察官发监执行后,即不曾再获看守所方提供胰岛素注射剂,使李形同未经医师同意被迫停药。

法官认为,看守所虽非医疗院所,所方人员也无医护专业,但糖尿病是国人普遍常见代谢疾病,放任血糖飙升极易导致昏迷失救终至死亡,也是一般人认知的普遍常识。

看守所值勤人员联系簿记载李患「糖尿病、行动不便、尿失禁」,所方自应详实了解李男的医嘱用药,并应随时关注血糖数值,评估所方是否堪提供李必要医疗照护,并在收容期间适时提供协助李控制血糖医嘱用药。

李男人身自由遭拘束,原难自由决定是否就医,遑论凭己意决定饮食、用药,只能仰赖所方提供医嘱用药,并为他监控血糖数值,才能避免血糖失控招致急性并发症结果。所方人员不设法了解李的医嘱用药,不设法取得医嘱用药、不监控关注血糖数值的裁量余地,且非定时量测血压、心跳、体温等生命体征所能取代。

法官指出,血糖机(含采血针、血糖试纸)不仅一般药局均有贩售,也无取得资格限制,价格不贵,客观以言看守所无不思采检正当理由,使李曝露在错失急救黄金时机高度风险中,所方收容管理显然不当,有明确违失,李母求偿有理由,判基隆看守所应赔偿李母医疗费用940元、丧葬费用32万6840元、扶养费用86万9906元和精神慰抚金150万元,合计269万76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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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罹患糖尿病的李姓男子被送进基隆看守所收容2天送医不治,李母请求国家赔偿。基隆地院审理后,认定所方有疏失,判赔近270万元。全案可上诉。记者邱瑞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