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消防技士洩標案圖利特定廠商 法院判決出爐

桃园市消防局救灾救护指挥中心技士吴柏颉,9年前承办450万元预算的「防救灾高倍率影像监控系统建置采购案」,除泄漏标案规格给熟识的曾姓业者,还建议借他公司之名投标,桃园地院昨午审结,将他依贪污罪的公务员对于主管事务图利罪,处徒刑5年10月,褫夺公权4年。

借牌投标的维广资讯公司祁姓负责人依政府采购法的妨害投标罪,处徒刑5月,得易科;曾姓职员同依犯政府采购法的妨害投标罪处徒刑5月、又犯行使变造私文书罪处徒刑6月,应执行徒刑10月,得易科;维广资讯公司因代理人、受雇人执行业务犯政府采购法,科罚金15万元,犯罪所得162万4233元没收。至于允诺借牌投标的台湾富士全录公司资讯事业部吴姓职员另行判决。均可上诉。

判决指出,吴男自2001年起迄今在桃园市消防局担任技士,2014年负责办理救灾救护指挥中心的防救灾设备采购业务,由于与维广资讯公司的曾姓职员先前因其他采购案结识多年,2014年5、6月间曾就即将办理的「防救灾高倍率影像监控系统建置采购案」需求及规格等事项征询过曾男意见,自忖维广公司缺乏实绩,恐于评选中失利,建议曾男另寻合作厂商投标。

维广公司祁老板、曾男为取得采购案,同年7月22日前某日,商请并获富士公司资讯事业部吴姓职员允诺借牌投标,双方约定以采购案预算5%即22万5000元作为手续费,吴男明知仍审认富士公司为合格厂商,并办理评选作业,却因富士未达合格分数80分而废标。

吴男于同年9月12日将工作小组初审意见泄漏给曾男,让曾在3天后以事先准备的简报及评选委员问答,使富士公司以总平均80.71分得标,让维广公司获取不法利益149万8133元,曾男还以较低阶镜头履约、变造进口报单完成验收,因此又获取望远镜头价差12万6100元。

法官审酌,被告吴男身为公务员本应克尽职责、服务公众,竟图利特定人士,特别是这件采购案既属桃园市政府消防局救灾救护指挥中心的防救灾设备采购,影响人民生命、身体、财产等权利及社会大众权益甚钜,且对其他投标厂商也不公平,严重斲伤政府公正及廉政性,且吴男犯后于证据确凿情形下,仅坦认泄漏秘密罪,就图利罪仍砌词避就并置辩如前,实有不该,量处如主文之刑。

至于被告祁老板、曾姓职员部分,审酌祁、曾共同为妨害投标犯行,未能遵循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有害政府设立采购制度的公平性,所为应予非难;曾姓被告为完成验收,又犯行使变造私文书等罪,更有不该;惟念其等犯后坦认犯行,尚见悔意,分别量处如主文之刑,并谕知易科罚金。

桃园市消防局技士吴柏颉9年前承办「防救灾高倍率影像监控系统建置采购案」时,泄漏标案规格给熟识的曾姓业者,并建议借牌投标,桃园地院昨天傍晚审结,将吴依贪污罪的公务员对于主管事务图利罪,处徒刑5年10月,褫夺公权4年。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