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议员代夜市选物业者发声 请市府留一条生路
▲桃园市议员谢美英代夜市选物业者发声,请市府留一条生路。(图/市议会提供)
桃园市议员谢美英22日于市议会经发局工作报告指出,桃园市政府率六都之先,制定公告「桃园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并已实施。条例实施以来,中坜区两大夜市的选物贩卖业者大呼吃不消!
业者表示,条例一出,合约到期、动作快的业者已搬离到50公尺之外,还没搬离的业者,陆续收到裁罚单,业者无奈说,这两年因为疫情,已经非常难经营,现在又收到裁罚,政府难道要看到大家倒店才可以吗?
谢美英说,观光夜市的「选物贩卖机」业主向她陈情,针对桃园市政府「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规定不得距离学校50公尺内,众所周知,中坜夜市的位置刚好沿着国小围墙,等于说,条例一出,对承租在夜市的这类型业者无异是一枪毙命!
陈姓业者说,摊商也有小孩,可以理解条例的用意,他们可以签署切结书,跟着夜市营业时间,傍晚五点到凌晨两点,如有违规再开罚。谢美英要求经发局,协助业者订定切结书,既保障业者又能让家长安心,才是经济发展之道。
谢美英强调,中坜观光夜市,大多数客群是外地客,夜市的多元吃喝玩乐都有需求。陈情的选物业者取得合法营业登记,也都有缴税。主管单位制定自治条例之前,应该全面考量,给夜市业者另一种更合适的规范,而非让他们自取灭亡。要求市府,「以管理取代驱离,以辅导代替处罚」,她代为摊商表达心声,未来,再有类似的管理条例,希望经发局不要只是一纸公文下来,应该事前有周全的,与摊商干部先就执行面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