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C下架民视新闻台 双方都罔顾消费者收视权益

▲授权谈不拢,民视新闻台4日凌晨遭TBC下架。(图/用户提供)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由于延长授权没谈拢,台湾宽频通讯(TBC)今天(4日)凌晨下架民视新闻台,这是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成立12年以来,首次新闻频道遭下架事件。虽然NCC正在厘清责任归属,不过为了利益而伤害消费者收视权益双方其实都难辞其咎。

在凯擘今年放弃频道代理业务后,原本由凯擘代理的民视新闻台,并没有像东森和纬来一样另寻代理商系统业者洽谈授权事宜,而是由民视董事长郭倍宏带着幕僚一一和系统业者谈判。这次授权争议,就是民视把「新闻台」、「第一台」和「台湾台」3频道包裹共同授权,外传要以一户1.2元,向系统业者收取授权费,让多系统经营者(MSO)大为不满,其中包括台湾宽频通讯(TBC)、凯擘和台固媒体三家MSO业者就主动向NCC申请调处。

据了解,民视这种「包裹授权」的方式,让五大MSO业者至今都还没有签约,目前中嘉大致和民视谈妥,近期将有结果,但所付出授权费比民视希望的价码少一些;台数科、凯擘和台固媒体也还在谈判阶段,但是气氛和谐;至于为何跟TBC谈不拢?是因为TBC愿意付出的授权费接近于0。NCC主委詹婷怡接受ETtoday记者专访时就曾表示,「我希望频道能呈现应有的价值,系统业者可以去做价格调整,但不能说频道内容是没有价值的。」言下之意,民视和TBC的授权争议陷入僵局,TBC要负起部分责任。

就在NCC要求双方必须持续协商之际,TBC却在4日凌晨以民视没有延长授权为由,下架民视新闻台。此举让NCC大为恼火,因为「民视不得断讯、TBC不得下架」,是此授权费争议调处至今的底线,主委詹婷怡说:「对于民视授权争议,NCC的主轴有两个:一是消费者权益,二是不会介入市场机制」。副主委翁柏宗更拿出有线广播电视法第53条和卫星广播电视法第43条这两条所谓的「霸王条款」,强烈要求双方要为消费者权益努力谈判。虽然民视先前表达若TBC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会追究相关侵权责任,但是在讲求「白纸黑字」的商业机制下,TBC怎么可能在没被授权的状况冒险播放民视新闻台,因此这起下架事件伤害了消费者收视权益,民视也有责任。

这次民视新闻台遭TBC下架风波证实了NCC主委詹婷怡所说:「先前这些系统商与频道商的谈判,有听到任何人在讲维护消费者的收视权益吗?你看看Netflix或是国外其他平台,他们都强调自己做的事情都是怕订阅户流失,但台湾的平台有没有在乎自己的订阅户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