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吃泡面!逃家少女没钱缴3万罚单…求助宾士男却遭硬来 爆哭破门逃走
▲逃家少女没钱缴罚单,情急之下先答应宾士男的性交易,结果事后反悔惨遭性侵。(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免费图库pexels)
新北一名19岁少女小琪(化名)离家住网咖,餐餐以泡面裹腹,身上有张未缴的3万元罚单,情急之下答应一名林姓男网友的性交易,答应以口交换取缴清罚款。而小琪其实根本不想发生关系,林男发现后,气得直接侵犯小琪。对此,新北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处林男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已婚育有2子,任职于一间贸易公司,于去年6月2日在交友软体上认识小琪,得知小琪有3万罚单要缴,提出性交易一事,同月4日下午,小琪依约定时间现身捷运站,并坐上林男的宾士车辆,前往摩铁。
不过,进房后,小琪先称「朋友会前来代替她进行性交易」,又把林男的车钥匙藏起来,不断拖延时间,而林男检查小琪手机对话后,才发现小琪根本无意性交,一气之下强逼小琪口交,性侵得逞,吓得小琪逃出房间,向柜台人员求救,才得以结束这场惊魂记。
林男声称,他与小琪是在包养网认识,双方为合意性交,否认小琪指控说词;柜台人员出面证称,当天小琪哭着跑到柜台,语气急促地求他们帮忙报警。
法官调查,小琪于案发后曾传讯息给林男,表示会偿还3万元的款项,而林男却回「别闹了各自回各自的生活好吗?」、「欠我的钱我也不要了」,若双方是合意性交,那林男根本不必自认损失,息事宁人,而勘验相关证词、验伤单,确认林男犯行,审酌后判林男3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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