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拆除保安林违规设施物 新北农业局保护环境不手软
▲ 铁腕拆除保安林违规设施物,新北农业局保护环境不手软。(图/新北市农业局提供,下同)
新北市政府农业局日前接获民众举报,贡寮区保安林地遭人非法侵占并搭设喂摄设施及挖设池塘,还在设施旁长期饲养老鼠,诱拍夜行性猛禽及其他前来饮水的鸟类。农业局接获检举后,即刻前往拆除违法设施,恢复保安林原有的样貌。
农业局表示,接获通知第一时间即前往拆除违法设施,并张贴公告,希望不肖人士别再侵入保安林地造成破坏。架设喂摄设施,受喂食动物习性可能会改变或影响其觅食能力,恐造成「骚扰」行为而触犯相关法令,非但社会观感不佳,也会导致食物炼及生态破坏。农业局日后会持续与当地里长、生态团体及林务局合作,加强巡护保安林环境,也避免市有土地遭受不法占用。
▲ 新北农业局拆除保安林违规设施物清除后。
农业局长李玟指出,日前所查获之案发地点位属东北角暨宜兰海岸国家风景区,亦位于第1004号公有保安林地,属于飞砂防止保安林,目的是阻绝或过滤强风携入之砂粒,保护农田、房舍公共设施等免遭飞砂掩埋。
李玟表示,依森林法第30条第1项规定,「非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同意,不得于保安林伐采、伤害竹、木、开垦、放牧,或为土、石、草皮、树根之采取或采掘。」违反者依同法第56-1条规定可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另森林法第51条亦规定于他人森林或林地内,擅自垦殖或占用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60万元以下罚金。因此保安林的管制可谓是非常严格,请民众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