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老板低报工资「有逃漏税嫌疑」 检举人先GG被罚钱

财政部。(图/记者李毓康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北区国税局日前表示,接获民众致电检举老板低报员工薪资,怀疑公司逃漏企业所得税,但最后国税局以「雇主低报员工薪资属于扣缴申报不实,尚无逃漏营利事业所得税行为」认定;不止如此,该爆料员工反被国税局追查,发现该名员工并未按实际领取薪资申报综所税,被补税处罚。

国税局说明,雇主给付员工的薪资可以认列为雇主的营业费用,若低报员工薪资等同少报营业费用,反而会增加应报缴的营利事业所得税,因此针对「雇主低报员工薪资」一情事,目前尚非属逃漏营利事业所得税行为。

但就算雇主并未依照所得税法第88条及第89条规定按扣缴税款申报及依限填发扣(免)缴凭单,员工仍应按实际领取薪资所得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以免遭国税局补税处罚。

国税局提醒民众,如收到雇主填发扣(免)缴凭单与实际领取薪资所得不符时,仍应按实际领取薪资所得申报个人综合所得税,以免遭国税局查获补征税款外,还必须依照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处以3倍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