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卫生纸判免刑?法官引用八尺门辩护人金句惹议 检方拟提上诉

云林县身心障碍陈姓大学生偷窃10元卫生纸,法官判免刑,10日云林地检署表示被告曾因偷窃遭送办,检察官不起诉,后再犯才依窃盗罪嫌起诉,将研拟是否提出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身心障碍陈姓大学生在便利商店偷窃1包价值10元卫生纸,检察官依窃盗罪嫌起诉,法官认为被告未有刑事前案纪录,引用《八尺门辩护人》剧集金句判免刑。10日云林地检署表示被告曾因偷窃遭送办,检察官不起诉,后来再犯,才依窃盗罪嫌起诉,此案法院判决理由记载被告未有刑事前案纪录,显然有误,将研拟是否提出上诉。

云林地方法院法官针对此案认为,被告陈姓大学生智能不足,窃取1包卫生纸,财产价值低微,且被害人已表示原谅。尤其被告的犯罪动机确实与生理需求有很大关系,因为被告自幼患有肠躁症状,在生活中很容易有上洗手间的需求,案发当日也是因为在便利商店中突然有如厕需求,才顺手拿取1包价值10元卫生纸。

法官指出,被告过往并未有刑事前案纪录,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刑度上是得易科罚金的选项,可是相较于检察官有更多元的处遇方式,这样的起诉实在让人无法认同,「一个人要有多幸运,才能像诸位一样,坐在这个舒服的位置上,认定这个世界十分温柔,而我们拥有绝对的权力,对罪犯残忍」(摘自唐福睿「八尺门辩护人」剧集)。

云林地检署说明,陈姓大学生今年3月间,甫因另案在云林县某超市窃取物品遭查获移送,经检察官侦办,给予职权不起诉。职权不起诉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253条,乃指被告所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376条第1项所规定案件,经检察官调查后认为被告有犯罪嫌疑,但审酌犯罪情节,认以不起诉处分为适当。

地检署指出,陈姓大学生除涉窃盗案外,尚有其他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目前在法院审理中。云林地方法院就陈姓大学生行窃卫生纸一案,判决理由记载陈姓大学生并未有刑事前案纪录,显然有误,此部分检察官将研拟是否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