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师点压女顾客「这地方」 瞎掰:可使人体分泌催情激素
台中市洪姓推拿按摩师,为逞一己私欲,违反甲女意愿以手指点压其乳头,二审法官认其已与甲女成立调解并赔偿30万元,改判6月徒刑。(王煌忠摄)
台中1名女子(甲女)透过亲友介绍,联系洪姓推拿按摩师到府做骨盆位置调整,洪男竟佯称施行「催经」按摩,要求甲女脱掉内衣仰躺,以手指点压其乳头,一审法官以强制猥亵罪判洪男10月徒刑,二审法官认为,洪男在审理期间已赔偿甲女30万元达成和解,原审未及审酌作为量刑依据,撤销原判决,改判洪男6月徒刑,仍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洪姓男子从事推拿按摩服务,2021年10月20日前往甲女胞弟位在台中市南区租屋处,帮甲女进行调整骨盆按摩推拿,竟向甲女佯称可为其施行「催经」按摩,要求甲女将衣物褪至仅剩内裤,裸露上身,呈现仰躺将手上举,按摩其腹部、胸部淋巴后,旋以手指点压甲女乳头,猥亵行为得逞。
洪男得逞后,若无其事要求甲女趴躺按摩背部,甲女遂质问洪男为何要点压乳头,洪男佯称「点压乳头可使人体分泌催情激素,可帮助催经」,甲女当下明确表明「不喜欢」、「不舒服」,洪男仍提升强制猥亵犯意,要求甲女再度仰躺后,以手指点压触摸甲女之乳头,并迅速结束按摩,检察官审理侦结,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诉。
洪男在审讯时坦承点压碰触甲女胸部,辩称是经过甲女同意,告知按摩胸部、乳头及乳头周围淋巴,经期会比较准确,而甲女在按摩结束后,未立即报警,还传讯息说「开心」、「100分」、「very good」等,佐证并未违反甲女意愿。
一审法官审理,甲女传送讯息予洪男之用意,纯系出于对其专业之肯定,与洪男有无违反其意愿为前揭猥亵行为,实属二事,另外民俗推拿业界并无存在按压女性乳头之手法;而甲女在案发后曾在路上看到按摩广告,就拿起尖锐物割腕、要跳河,被路人看到报警,送到医院精神病房住院8天才比较稳定,另外经就医诊断患有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忧郁症等。
一审法官认全案事证明确,审酌洪男身为推拿按摩师,竟为逞一己私欲,违反甲女意愿对其施以2次强制猥亵,判处有期徒刑10月,洪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认为,洪男先后2次猥亵行为,原判决认系犯强制猥亵罪,并依接续犯论以1罪,即有判决适用法则不当之违法。
另外洪男在本院审理期间,已与甲女成立调解并赔偿甲女30万元,原审未及审酌于此,作为量刑依据,自有不当,将原判决撤销,改判洪男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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