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道「5档高速档行进」撞苏花山壁酿6死 游览司机被起诉

▲3/16游览司机游男未减速以5挡高过弯撞苏花山壁,酿6死39轻重伤,他被依过失致死等罪起诉。(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今(110)年3月16日下午4时22分许,宜兰县南澳东岳苏花公路114.7公里北上路段(东澳段),发生游览大客车自撞山壁,导致6名乘客死亡,其余包括驾驶、导游及乘客等39人轻重伤案件,宜兰地检署侦结,认为游姓司机过弯未减速肇事,涉犯过失致死、过失重伤害等罪起诉。

宜兰地检署表示,经综合各项证据,确认游览车车辆煞车、排档及离合器系统案发时可正常运作,游览车并无任何故障情事被告于限速2时速40公里之事故前弯道,疏未降档而仍以5档高速档持续行进,且以 45 公里以上之时速超速行驶,复不当以油压减速器(即电子阀减速器)替代煞车使用。

后来游姓司机在发现油压减速器未能有效降速时,虽试图以降档方式进行引擎档煞,然慌忙中操作失当,未将排档杆打入正确档位而置于空档,又因换档时踩踏离合器致油压减速器中断,更增升游览车失速危险。

检方指出,游览车于肇事前时速已达54.3公里以上,迨行驶至第3弯道时虽紧急煞车,仍煞避不及而撞击山壁造成重大伤亡,故被告之过失驾驶行为乃事故之肇事原因,因认被告涉犯刑法第276 条之过失致死及同法第284条前段过失伤害、后段过失重伤害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