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花游览车撞山壁酿6死 司机超速煞车失当遭起诉

今年3月16日苏花公路发生游览车山壁,酿6死意外,宜兰地检署侦查终结,依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司机志豪,图为游志豪3月24日获交保时步出地检署照片。(本报资料照片)

今年3月16日苏花公路114.7公里发生游览车自撞山壁案,造成6名乘客死亡,39人轻重伤,宜兰地检署侦查终结,指游览车煞车、排档及离合器系统案发时可正常运作,游览车并无故障,依过失致死等罪嫌起诉游览车司机游志豪。

今天(6日)宜兰地检署表示,本件案发后,先后传讯司机、乘客、游览车后方自小客车驾驶等人,深入了解案发前状况,侦查期间也针对肇事游览车多次履勘、检测,查扣并勘验行车记录资料(俗称「数位大饼」)。

宜兰地检署指出,因事交通专业判断,地检署嘱托中央警察大学交通学系副教授高村进行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侦查的后阶段,虽因疫情严峻造成侦办的障碍,承办检察官仍以远距讯问方式完成各项侦查作为,不因疫情而停下脚步

承办检察官综合各项证据,确认车辆煞车、排档及离合器系统,在案发时可正常运作,游览车并无任何故障情事被告在限速40公里的事故前弯道,疏未降档而仍以5档高速档持续行进,且以 45 公里以上的时速超速行驶,复不当以油压减速器(即电子阀减速器)替代煞车使用。

检方指出,司机在发现油压减速器未能有效降速时,虽试图以降档方式进行引擎档煞,但慌忙中操作失当,未将排档杆打入正确档位而置于空档,又因换档时踩踏离合器致油压减速器中断,更增升游览车失速危险,肇事前时速已达 54.3 公里以上,行驶至第3弯道时虽紧急煞车,仍煞避不及而撞击山壁造成重大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