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车司机打错档 苏花公路撞山6死

今年3月16日苏花公路发生游览车山壁,酿6死意外,宜兰地检署依过失致死等罪起诉司机志豪,图为游志豪3月24日获交保时步出地检署。(本报资料照片

今年3月16日苏花公路114.7公里发生游览车自撞山壁意外,造成6死39伤惨剧,宜兰地检署调查后认定游览车煞车、排档及离合器系统案发时并无故障,是因驾驶超速、操作失当等人为因素酿祸,6日依过失致死等罪起诉游览车司机游志豪。

宜检指出,承办检察官先后传讯司机游男乘客、游览车后方轿车驾驶等人厘清案发经过,并针对肇事游览车多次履勘、检测勘验俗称「数位大饼」的行车记录资料。

检察官综合各项证据后,确认车辆煞车、排档及离合器系统在案发时仍可正常运作,游览车并无任何故障情事,游男在限速40公里的公路弯道,未降档而仍以5档高速档持续行进,且以45公里以上时速超速行驶,不当以油压减速器(即电子阀减速器)替代煞车使用。

而游男在发现油压减速器未能有效降速时,虽试图以降档方式进行引擎档煞,但慌乱中操作失当,未将排档杆打入正确档位而置于空档,又因换档时踩踏离合器致油压减速器中断,更增升游览车失速危险,肇事前时速已达54.3公里以上,行驶至第3弯道时虽紧急煞车,仍煞避不及而撞击山壁造成重大伤亡。

宜检表示,游览车公司并无要求游须以高速档或空档下坡省油,游也没有疲劳驾驶情事,肇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这次事故共造成6人伤重不治死亡,另驾驶游男、导游、乘客39人轻重伤。

宜检认为,案发后游男向警方坦承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要件,因此请法院酌情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