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拍色狼「伪催眠术」迷昏性侵少女 录私密影片再逼床战:每天洗澡视讯

许男声称催眠术,能借此为人治疗情感问题。(示意图,与本文无关/Pixabay)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脸书暱称「柴小志」的33岁许男,因自称能透过催眠术帮人解决问题,在脸书认识未满18岁的小芳化名)后,将对方约到家里迷昏性侵,之后2个月内又陆续以威胁公布私密影片照片手段和小芳多次性交警方在许男手机电脑存档里搜出多名女性私密影片,台北桥头地方法院法官则在首波审结2名少女受害案后,判许男10年8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国中学历的许男平日经营网拍,并自称可透过催眠术化解心结,2017年2月初,因收到小芳询问家人相处问题的解决方法后,将对方约到家中。许男在家中对小芳施以催眠术后,趁小芳全身瘫软无力、昏昏欲睡的当下,脱下对方衣裤进行猥亵,并用手机录下全程。等小芳清醒后,许男又不经同意拍下小芳为自己口交过程

接下来1个月,许男不但以公布影片给小芳家人为手段,威胁小芳再到家中发生性关系,还要小芳每天洗澡时视讯、传裸照供自己欣赏。小芳最终因无法忍受而向警方告发许男恶行;同年4月间,警方到许男家中搜出电脑和手机,并找到许男录下的猥亵及口交画面

▲小芳被强制猥亵后,意识清醒的状态下为许男口交,但被偷录影片,之后更被威胁再次发生性关系。(图/翻摄pixabay)

小芳在庭上表示,第一次到许男家,意识清楚知道许男正对她进行催眠,但直到喝下许男给她的水,才开始感到昏沉想睡,而2月初的口交行为以及3月初的性交行为,都是合意性交,但许男录下的影片全部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加上先前迷昏猥亵和恐吓威胁等,已经身心受创。许男则坦承录下影片,但始终否认有违反当事人性交意愿

另外,许男硬碟也被搜出和其他少女性交影片,但部分当事人仍未确定;桥头法院法官于2019年12月审结首波2名少女受害案,依强制猥亵、强制性交和胁迫少年拍摄猥亵行为等罪,审酌许男累犯身分,将他判处10年8月徒刑,可上诉。

许男于同月向桥头地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希望让父亲付出保释金后能得到释放,「之前我另外被通缉的案件台南地检署已经不起诉我了,我没有被通缉的疑虑,我已经被收押7个多月快8个月了,证人也已经都交互诘问完毕了,之后我爸爸也会陪我面对司法,希望可以让我交保。」

法官则认为许男犯罪嫌疑重大,涉强制性交罪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项等罪,有羁押之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则、最后手段性原则,因此驳回许男声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