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谈速食恋爱 彰化男分手后转传少女露点照挨告

15岁少女与成年张姓男网友短暂相恋交往3个月,被拍下裸露酥胸雪乳露点裸照,分手后惨遭散布转传。(资料照)

短命青涩恋情分手后变调,原本私藏纪念照片成了报复工具彰化县张姓男子,2018年透过脸书认识当时年仅15岁少女,两人成为男女朋友,短暂交往3个月后分手,张男竟将少女裸露上半身的照片传给她的妹妹爸爸同学们,少女得知照片竟遭散布,羞愤提告。

事后张男与少女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失,彰化地院近日审结,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罪名,将张男判处应执行1年半有期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且须于判决确定后1年内,服60小时义务劳务、接受10小时法治教育课程

根据判决书,张男2018年11月24日在社群网站上认识少女,同年12月成为男女朋友,前年3月19日就分手,恋情仅维持约3个月。张男不甘心分手,心有不满,前年4月某日竟为了报复,将两人热恋期间调情时他偷偷截图侧录的少女裸体影像散布给少女亲友

两人热恋期间,透过通讯软体视讯通话,禁不住张男怂恿、要求,少女同意脱光上衣,并以毛毯照住头部,让张男欣赏,张男也趁机将裸露胸部上半身的画面撷取存档。

不料双方分手后,张男竟盗用少女和少女妹妹的帐号,登入后将少女上半身雪乳露点照片转传给少女的爸爸、男同学与其友人;甚至还传讯给少女父亲指「你女儿身材赞喔!」、「我是她班上男朋友」等留言。少女经同学告知后,在爸爸陪同下至北斗分局报警提告。

法官审酌,张男无任何犯罪前科素行尚佳,一时失虑致罹刑章,犯后坦认犯行,与少女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失,依制造、散布少年为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2罪各处1年2月、7月,应执行1年6个月,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