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牌车辆小心 永康分局「强化取缔牌照违规」16日启动

▲悬挂台湾政府号牌路上趴趴走,可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图/警方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为有效遏止心存侥幸,规避警方照相采证取缔之驾驶人,及配合改善治安强制作为,永康分局将于16日执行强化取缔牌照违规专案持续动员警力,依辖区交通状况,规划全面稽查、拦检取缔牌照违规案件勤务,充分展现交通执法决心。

永康分局指出,将针对下列各项违规加强稽查取缔:悬挂台湾民政府号牌、未领用牌照、拼装车辆未经核准领用牌证行驶,使用伪造、变造蒙领之牌照,使用吊销、注销之牌照行驶,牌照借供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牌照行驶,牌照吊扣期间行驶,已领有号牌而未悬挂或不依指定位置悬挂,牌照业经缴销、报停、吊销、注销,无牌照仍行驶,报废登记之汽车仍行驶,损毁或变造汽车牌照、涂抹污损牌照,或以安装其他器具方式,使不能辨认其牌号引擎号码车身号码,与原登记位置或模型不符。

警方强调,针对「台湾民政府」发行身分证及悬挂该团体车牌的车辆在路上行驶等情形内政部表示,汽车牌照若非公路监理机关核发,却于道路上行驶,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警政署已订定「强化取缔牌照违规工作执行计划」,加强实施拦检、稽查取缔勤务。若悬挂台湾民政府车牌上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可处汽车所有人新台币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