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台企拼命24年 罹癌后2.5万薪降至1200再补3千元保费
▲目前大陆对员工病假薪水的规范,多是由各地区自行制定。(图/视觉中国CFP)
尤先生是厦门一家台企物流公司高管,从公司设立厦门办事处开始入职已有24年,勤恳敬业一路做到经理位置,2年前不幸罹癌,但积极进行治疗,却突然发现薪资在生病后从原先的2万5000元(人民币,下同)被降到1200元。
《杭州日报》在微信公众号披露,尤先生曾经是公司高管,拿着令人称羡的高薪,但就在确诊罹患肝癌住院后的第2个月,工资由原先的2.5万元,骤降成1200元。尤先生表示,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还求证了好多遍,甚至一直觉得是自己看错了,结果联系公司后,得到回复「这就是病假医疗期间薪酬」。
尤先生形容自己真的很寒心,住院期间曾经与台湾籍老板多次协商,但都没有结果,让他几乎要崩溃,还有最不能接受的是之前因为薪资高,所以每个月医社保金额高达4千多元,结果后来薪水剩1200后,自己还要倒贴3千多元给公司缴社保。这2年尤先生不只是花光钱,甚至还借贷不少,虽然治疗期满应该休养,但迫于经济压力,还是向公司表达希望可以回去工作,但是却迟迟没有等被安排合适岗位。
此事经《杭州日报》报导后,该公司随即表示「尤先生是公司的老员工,他们一起共事多年,不过,医疗期间对其工资的调整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的,并非只针对一个人进行的调整,公司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根据《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医疗期和工龄长短发放病假工资,此案公司虽然没有违反病假工资最低要求,即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15年厦门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2017年7月起调整为1700元),却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发放,最后律师总结认为,根据尤先生医疗期和24年工龄,公司应酌情适当提高其病假工资待遇,否则就是变相侵害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