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存机制不严谨 立委促订指引

立委万美玲指出,文资审核效率低下,文物保存机制不严谨;立委陈秀宝、游毓兰希望文资局订出指引,健全文物损毁通报和纪录机制。图为文物修护师。(本报资料照片)

立院教育文化委员会昨审查文化部及所属单位112年度预算案,针对近日引起关注的故宫文物破损议题,立委万美玲指出,文资审核效率低下,文物保存机制不严谨;立委陈秀宝、游毓兰皆希望文资局订出指引,健全文物损毁通报和纪录机制。文化部长李永得表示,将与文资局及专家学者研议,订定文物保存指引。

万美玲指出,文资审查进度缓慢,17年内国宝提件399件,275件完成审查,重要古物2316件提审,只有781件完成审查,且就目前文资局审认古物的数据来看,国宝总数370件,故宫275件占了74%,重要古物总数1262件,故宫占了781件,约62%,可见故宫文物的重要性,但近日受到关注的破损的3件文物,被暂定为一般文物,若是订为国宝或重要古物将大不相同,「一旦有毁损将有6个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将警惕相关单位积极谨慎制定文物保存的相关流程。

陈秀宝指出,博物馆收藏的文物不只是有文化价值,还有民众对藏品的期待与喜爱,她表示故宫这次事件的处理也许符合内部流程,但忽略民众对文化的感情。建议《文资法》新增毁损指引,文物毁损应请馆方每年或每季公开上网,才能避免隐匿问题。

游毓兰也指出,故宫将摔破文物的监视画面流出供媒体翻拍,固然是吴密察院长要证明没有隐匿,但「这对台湾整个文物保存形象是有损的」。她主张即刻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文物毁损、遗失的公告机制和保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