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相對論5月(下)】韓良憶vs.馬世芳/有溫度的食譜

韩良忆(左图/韩良忆提供)、马世芳(右图/苏哲贤摄影,新经典提供)。

●韩良忆

制式写法「没有意思」

马芳,你前不久为《也好吃》来我的广播节目受访时,我曾问你,这本著作有一半以上在谈你常做的菜色与其做法,然而不同于坊间常见一条条列出材料、烹饪方法的食谱书,你刻意以散文笔法书写,是什么缘故。

记得你回答得简单明了,说,也没别的,不过觉得那种制式写法「没有意思」。我当时微微一笑,没说出口是,唉,心有戚戚焉。

一直以来,我爱读散文食谱更胜条列式食谱。后者固然有其长处,好比说,将食材、佐料和操作步骤皆区分为ABC或一二三,看来条理分明,煮夫厨娘理论上只要有一书或一页食谱在手,不必多花心思,就能够切菜、开火,一步步跟着做,这样不是很实用?每则食谱若附有菜色图片,更好,如此一来,下厨者便得以将自家成品与书上美图做个对照。

此外,尚有一大优点。就算食谱书买回家后迟未动手试做,那一页页赏心悦目的图片,仍可不时翻阅一下,边看边自我期许,总有一天,等我有空也有力气烧菜了,就要来做两道如图一般可餐的秀色,瞧,这样不是挺能发挥「励志」作用,让人活着有点盼望吗?再不然,读者在吃着超商便当或泡面时,起码可以搬出书,摊在桌上,以图佐餐,提振食欲。

写到这里,我决定推开电脑键盘,走到客厅,打量一下我的饮食书柜。我扫视着历年收藏的华洋食谱书,它们按国籍或菜系,井然有序在架上排排站好,大多数印刷精美、色彩缤纷,只是久未翻阅,且有好一阵子忘了掸一掸书顶,已积了薄薄一层灰。我试着回忆自己在厨房中曾试做菜色的食谱书,到底有多少本,数着数着发觉,以比例而言,真不多。

关键就在「娓娓道来」

脚步移至华文饮食文学书那一大柜,这里也有好一些散文书收有食谱,从清代袁枚的《随园食单》到最新的《也好吃》,相隔逾二百三十年。不过这一刻我抽出的不是这两本,而是前辈作家刘枋女士近四十年前出版的《吃的艺术续集》,不多考虑,迳自翻开〈与鸡斗法〉这一篇,找到这一段:「记得冬天时候,有时也买两三条鸡腿,用花椒炒盐腌起来,等两三天入味后,蒸熟,凉透了再在冰箱中放上一夜,鸡肉已有些干硬,撕之成丝,一点不比银翼、绿杨邨等江浙饭中的风鸡逊色,(儿子)他还不是大口大口的吃来着。」此段真正讲到的「食谱」,不过五十字左右, 文字简洁而做法简单,多年前我头一回照本宣科,一试就成功,从此想吃风鸡,再也不劳上馆子。

还有炸酱面,马芳,且让我再拿你也写过的这一道家常面点为例,记得我初阅刘枋的〈打卤与炸酱〉时,赫然发觉在自称北佬的前辈看来,我从小吃到大的韩家做法,根本「不地道」!

前辈的炸酱用料单纯,就只有猪肉与酱,外加葱姜。据她说明,从前在北平(没错,这位已故前辈撰写此文时,台湾仍称北京为北平),用的是黄干酱,台湾无此酱,「退而求其次,有好的、不辣的豆瓣酱足矣,若用甜面酱,那是个人所好,绝非炸酱正规。」(说到这里,容我岔题,讲一讲我爸的炸酱,却是非得搁甜面酱不可,且与你结合父系和母系风味的做法相似,一定要下豆干。另外,我爸在炒酱时,还会加虾米、毛豆和笋丁,要不是没有虾仁和花生米,否则简直是上海八宝辣酱的翻版,谁教他是嗜食沪味的江苏人!)

言归正传,刘枋女士接下来开始讲述做法,大致上就是将瘦肉、肥肉和五花肉分开,细切粗斩,肥肉先下锅煸出油,再下另两种肉,同时加葱姜屑,待肉熟,把前头已用酱油和水调稀的豆瓣酱,倒入锅中,不停翻炒,炒到锅中无水气,「酱干肉酥,酱和油两者分明,再撒一把葱花,炒匀即可起锅。盛在碗中,真是酱是酱,油是油。」

若非直接引述他人文字时不宜有误,说真的,我不必翻书查阅,便已将此一做法牢记于心,甚至已成「身体记忆」,如今,每当我想吃「北方炸酱」时,简直是不必用脑,我的手便会带着我,按照前辈的叮嘱,炒出一碗油酱分明的炸酱。

风鸡也好,炸酱也好,为什么像这样娓娓道来的散文笔法,远比条列食谱更令我身心记忆深刻呢?

说不定,关键就在于「娓娓道来」。读着语调温暖的文字,我仿佛置身于某个寻常的周末,午饭后晚餐前,那并不饥饿却又好像可以吃点什么的午后时光。我和某位擅长厨艺的长辈或朋友,可能在他家,也或许是我的住处,闲坐喝茶,听其聊起一道我爱吃的菜或点心怎么烧才可口。其人温温然,言词既不炫技,语调也不张扬,一派家常地述说下厨心得。如此用心煮炊,又不藏私地分享,显然不仅为满足口腹之欲而已,其中还蕴藏着对美好生活的盼望,对生命的热爱。简单讲,在我读来,散文食谱就是较有生活味,也因之更有人味。

有的人要精准,有人要读来有意思

不过,说了这么多散文食谱的好话,并不代表我就瞧不起条列式食谱。坦白讲,忝为饮食作家,我也写过不少食谱,偶尔虽曾任性一下,刻意将菜肴烹法写成散文,然大多数仍采条列分明的制式写法。

实不相瞒,主要是听从编辑建议,生怕没有多少下厨经验、甚至从未开伙煮食的读者,看不懂叙事散文食谱。据说,那种一样样材料和分量、一个个步骤皆交代分明的写法,虽然文字多少较无「个性」,少了一点阅读文学的乐趣,却更符合「对使用者友善」的原则。

我就这样遵从专业编辑,自认有条有理地撰写食谱。我原以为我还算是设想周到的作者,怎料到就在前几天,有位人到中年方决心洗手作羹汤的老友埋怨说,他试做我在《好吃不过家常菜》中的食谱,大多数菜肴都做得满得心应手,好几道却得试做好几回,味道才过得去,这才能端给老母享用。

「问题出在分量,你一下子写几公克或几毫升,一下子又写什么一汤匙、一茶匙,」老友面有惑色,「可是汤匙有大有小,有西式有中式;茶匙呢,又有多大,到底几CC?」

我瞧了瞧他的表情,不像开玩笑,从而体会到,对一位刚入灶间的新手厨师来讲,「准确」有其必要。同理,散文食谱也好,制式条列食谱也好,各有各的长短,各有各的读者,有的人需要精准,也有人期待读来有意思,我又怎好武断判定,散文食谱就一定比条列食谱高明呢?

●马世芳

我看是靠不住

良忆,读你的饮馔文字,始终有人情的温度,令人衷心欢喜。你是一位好客的女主人,总是一面劝客人动筷子,一面絮絮说这菜那菜做起来如何简单,只要把握这样那样的诀窍。我尤喜欢你常在做菜最后「炝半瓶盖绍兴」,家常菜例无定法,这「半瓶盖」多生动。

谢谢你引荐刘枋,我订了《吃的艺术》,一读成主顾。看到她写「好吃莫如家常饭」,乃恍然大悟你的「好吃不过家常菜」原来是向她致敬呢。

刘枋「虾的吃法」写到炝活虾,先是谆谆告诫「淡水产物多有吸血虫寄生,这种吃法有『吃河豚』之险,当然以不冒险为宜」,宣扬完警语,却又笔锋一转,细细写如何把那「寸来长的薄皮青虾,剪须脚,洗得干干净净,又以烧酒洒满消了毒,那醉了的虾鲜意未失,那未醉的虾犹自活蹦乱跳……」我简直能看见刘枋女士兴高采烈的表情:「当着食客把两盘一合,上下晃动几下,这是使虾沾满了调味,也是使它受大震荡而完全晕昏……精于吃者是以齿舌在口中来剥虾皮的,活鲜虾肉,在舌上犹有蠕动之感……识味者思之即动食指。」这个「识味者」明明就是她自己,写完这段她大概就直奔菜场张罗活虾了,至于吸血虫什么的,就先不计较了吧!

刘枋主张烧酒可以替活虾消毒,我看是靠不住。读前人写饮食文字,偶尔会有这种令我生疑的段落──比方唐鲁孙的名篇〈谈酒〉,其中一段后来被「表演工作坊」编进了《那一夜,我们说相声》,说到一坛明朝泰昌年间绍兴府进呈的御用特制贡酒,「已成琥珀色酒膏,晶莹耀彩,中人欲醉」。前辈讨要了「像溏心松花那么大小一块酒膏」,先放在特大的「能盛三十斤酒的大瓷碗」酒海里,「用二十年陈绍十斤冲调,用竹片刀尽量搅和之后,把浮起的沫子完全打掉,再加上十斤新酒,再搅打一遍,大家才能开怀畅饮。否则浓度太高,就是海量也是进口就醉,而且一醉能够几天不醒」──这太不科学了。绍兴酒是酿造酒,酒精度再怎么样也不会高过20%。况且那坛放了三百年的酒,水分和酒精大概早就蒸发得差不多,变成陈醋了。若真有所谓「酒膏」,也是坛底的醋渣子吧。唐鲁孙所谓「甭说喝,就是坐在席面上闻闻,已觉糟香盈室,心胸舒畅」,都是那勾兑的二十年陈绍的功劳呀。

形容词节制的汪曾祺与阿城

我读唐鲁孙,不免羡慕他曾是不折不扣的「纨裤子弟」,见过世面,吃遍天下珍味,又有旧学教养,信手拈来都是典丽的形容词,仿佛长衫口袋装满了词章。然而,我更佩服形容词用得节制的作家,首一个是汪曾祺。看他「鸡鸭名家」的开头,多么好:「父亲在洗刮鸭掌。每个跖蹼都掰开来仔细看过,是不是还有一丝泥垢、一片没有去尽的皮,就像在作一件精巧的手工似的。两副鸭掌白白净净,妥妥停停,排成一排。四只鸭翅,也白白净净,排成一排。很漂亮,很可爱。甚至那两个鸭肫,父亲也把它处理得极美。……洗涮了几次,往鸭掌、鸭翅之间一放,样子很名贵,像一种珍奇的果品似的。」

还有「异禀」写卖熏烧(卤味)的王二,写他傍晚如何支起长板、板凳和玻璃匣,在保全堂中药铺廊檐摆出摊子,写他卖的吃食:黑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回卤豆腐干、牛肉(「五香加盐煮好,外面染了通红的红曲」)、蒲包肉、猪头肉。入冬还有羊肉:「这地方人没有自己家里做羊肉的,都是从熏烧摊上买。只有一种吃法:带皮白煮,冻实,切片,加青蒜、辣椒糊,还有一把必不可少的胡萝卜丝(据说这是最能解膻气的)。酱油、醋,买回来自己加。兔肉,也像牛肉似的加盐和五香煮,染了通红的红曲。」貌似平淡的闲笔,却是极耐咀嚼。「蒲包肉」是汪曾祺老家高邮名物,我查了,此物现在当地仍然常见,所谓蒲包就是蒲草编成的小篓子,盛肉同卤,取蒲草的香气。

高邮最出名的是双黄咸鸭蛋,但汪曾祺「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然而又忍不住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看他写家乡咸鸭蛋:「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多么好!

另一个形容词极节制的是阿城。他在《棋王》写下乡知青王一生如何对付一颗干饭粒,简直惊心动魄:「终于嚼完,和着一大股口水,咕地一声儿咽下去,喉结慢慢地移下来,眼睛里有了泪花。」阿城写吃常有妙喻,吃到极辣的菜,不用辣字,却说「如同舌头上着了一鞭」。写「大胃」吃面,「把二十四碗面条驱进胃里,汗都不出」。吃面如赶牛,生动极了。

小说里的吃食,有几样很关键的名物,比方《西线无战事》的那只烤鹅──主角和弟兄阿卡在荒废小屋慢吞吞地烤一只偷来的鹅,还把拔下的鹅毛留下准备做枕头。此时外面枪林弹雨,砲火冲天。「虽然这只鹅鲜嫩肥美,但烤起来还是颇费时。故而我们轮番上阵。一个涂油时,另一个便躺下睡觉。小屋内渐渐已满室芳香扑鼻。」半梦半醒间,鹅已烤好:「那只烤得黄橙橙的鹅在房间中央闪闪发光。」雷马克写这整段烤鹅故事,走笔如梦,节制而不煽情,却很可催泪。

中文小说史上最煽情的一杯饮料

说到煽情,琼瑶《彩霞满天》那四块钱一杯的甘蔗汁,可能是中文小说史上最煽情的一杯饮料亦未可知:穷得叮当响的乔书培为了女朋友殷采芹想喝一杯「又冰又凉又甜的甘蔗汁」,翻遍每个口袋却只有两块钱,还是拿着杯子下楼,厚着脸皮想买半杯,卖甘蔗汁的老头居然给了他一满杯!琼瑶写二人一面相互推让、一面歌颂那杯甘蔗汁「似乎比酒还醇、比酒还香、比酒还浓……因为,他们竟然喝『醉』了。后来,他举着杯子,对彩霞唱起歌来了……。」伟哉,爱的甘蔗汁!

我读名家写吃喝,学到的大概是:漂亮的形容词可遇而不可求,无须费心搬用,宁愿老老实实地写。还有,吃喝什么往往不是重点,勾连的人情才是滋味。「好吃不过家常菜」,就是这个道理吧。

六月《文学相对论》 白樵vs.栩栩 将于6月3-4日登场  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