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我‧思-两前提、一修正 让城市光电更有成效

光电是绿能的一环,但台湾受限国土面积不大,无法有大面积发电厂,同时发电只能卖给台电不能留给自己社区使用,整个光电政策已出现一些歪楼现象,将原本发展绿能一个良政,酿成毁田废林破坏生态的恶政。

日前有新闻报导,在原乡地区的红藜作物种植区,被光电业者侵入,想要保留种植的原住民,被部落同胞霸凌抵制,认为其红藜田会招聚麻雀,而鸟粪会让光电板受污染也清洗不易。在平原地区也看到许多耕地被种电而废耕,基本上已影响粮食安全问题。由于耕地变更有其限制,无法大面积进行。因此相关单位又动脑筋到林地,要利用部分台糖的人工林造林来安置太阳能电板,因消息走漏而终止。但目前仍有相当面积民间果树林被砍光改置太阳能电板,变成破坏环境的帮凶。

能源局要求日后新建、增建、改建的建物屋顶都必须铺太阳能板,基本上属BAPV,BAPV是指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太阳能发电系统,也称为「安装型」太阳能建筑。它的主要功能是发电,与既有建筑物功能不发生冲突,不破坏或削弱原有建筑物的功能。BIPV则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是与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安装并与建筑物形成完美结合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也称为「构建型」和「建材型」太阳能建筑一体化。

它作为建筑物外部结构的一部分,既具有发电功能,又具有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功能,甚至还可以提升建筑物的美感,与建筑物形成完美的统一体。经济部修法只要求屋顶设置等于放弃能产生更多太阳能的BIPV,将太阳能发电局限在屋顶,而非整栋建筑,更看到经济部官员对BIPV与BAPV的陌生,因此寄望立法院审议时修正能将新建改采BIPV,更能提高发电量。

说实在话,目前用偏乡地区土地发展太阳能电力来供都市地区使用,是没有效率与效能的方法,都市地区的建筑若能透过改建成为BIPV〈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是都市能源自主最好方法。

但有两个前提,一是建筑发电供本身大楼使用,不足使用借由外网输电使用,方能让住户乐于采用,若有多余电力则可提供区域内建筑使用,让电力不因输电而流失。另一项是BIPV与BAPV要结合住宅组件工业化才能普及与降低成本,能源局若不先解决这两前提,贸然商请营建署强制实施,除加重民众负担外又让光电政策再歪楼引发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