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錢人」迷思753》既要投資,又想要有身故保障,該怎麼操作?

一般民众在进行退休规划时,为了遗产节税等需求,一定得投保终身寿险吗?图非新闻当事人,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之前,笔者特别为想要做好退休规划的民众,比较了「先买利变寿险,再转即期年金」,以及「先投资」,再透过「存本取息的银行定存」、「购买固定配息的美国公债」,甚至是「一边提领每月3万元生活费,另一边继续投资」的方式进行比较。

其结果是:用保险累积退休金的效果最差,而在领取退休金「长长久久」的标准上,「一边提领每月3万元生活费,另一边继续投资」更是完胜「银行定存存本取息」、「购买固定配息的美国公债」,以及「即期年金险」。

面对这样的实际数字比较结果,就有保险业务员提醒笔者:人寿保险还可以提供被保险人一定的身故理赔金,得以照顾被保险人「想要照顾的人」;且在此同时,由于「有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险金,可以不用计入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中计算。所以,投保寿险也有一定的「节遗产税」功能。

只不过,一般民众在进行退休规划(积极累积财富)时,就一定要为了「身故保障」或「节遗产税」的需求,而被迫一定得「投保『贵伤伤』的终身寿险」吗?

笔者对于此的答案是「未必」。这是因为,有身故理赔金的保单,并不只有终身寿险,还包括一年期定期寿、30年缴费的定期寿险,或甚至是投资型寿险(变额寿险或变额万能寿险)。

相信很多读者,乍听「用定期寿险」这个方案,脑海里一定会立刻浮起定期寿险的以下「缺点」。首先,不论是一年期定期寿险,或是投资型保单(变额万能寿险),其最大的优点便在于:它是采取「自然费率」,也就是年轻时,每万元年缴费保费相对便宜许多。但同样的,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保户要缴的年缴保费,就会大幅增加。

其次,由于投资部位几乎是每年以6%复利递增,但因为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保户体况有可能变差,所以,每年的保障金额却很难随着投资资产的递增而同步增加。

再者,民众也会担心,投保一年期的定期寿险,当年纪越来越大、体况变差,很有可能被保险公司「拒保」。只不过,一位保经公司高阶主管就不忘澄清,目前一年期定期寿险,大部分都是「保证续保」。所以,除非保户中间「断保」,否则,就算保户投保后体况变差,保险公司都会续保(假设保户想要更换其他保单,就得依照新的保险公司核保规则)。

至于读者对于前两者(保费递增,以及身故保障,不太可能与投资金额同步增加)的担心,笔者认为也不是没有较为圆满的解决方案。其一就是:在开始累积退休金时,就直接一次投保高额的保障,例如1000万元。其二,则是直接购买投资型保单(只限有寿险保障的变额寿险,或是变额万能寿险,且最好选危险保费按最便宜的「第六回合生并表」计算的保单),再选择值得长期定期定额投资的标的。

目前以45岁女性为例,若是投保1000万元的20年期定期寿险(保障到65岁退休那年),年缴保费不过是10万多元;假设投保一年期定期寿险,年缴保费最低不到3万元,最高(64岁)年缴保费约12万4200元。

至于变额万能寿险,过去有不少人都认为,最好将投资与保险分开处理。特别是投资型保单,又多了一堆额外的保险费用成本,其累积财富的能力,铁定不如将「保险」与「投资」分开。

为了彻底释疑,笔者特别请保经公司业者,选择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一年定期寿险、20年缴费定期寿险,以及变额万能寿险(选择年缴保费36万元,其中目标保费为24万元、超额保费为12万元。所投资标的年化报酬率为6%,目标保费费用前5年共150%、超额保费费用为3%,且每月扣行政管理费100元及1000万元保额的危险成本),并试算出以下满有意义的结果。

首先,如果将投资与保险分开,保户每年投资加保险保障的年缴保费,不但低于「购买利变寿险」,且寿险保障(至少1000万元以上)还更高于利变寿险,所能提供的保障(第一年保障不满500万元,64岁时万一不幸身故,保障为900万元初头,请见下图一)。

其次,万一投资人(被保险人)不幸在64岁时身故,在「投资+保险」的组合(包括变额万能寿险)之下,可以领取「投资累积金额」及「身故理赔金」两笔钱。但是,纯买利变寿险的保户,就只能依保单价值准备金的数字,领取身故理赔金(请见下表)。

再者,虽然「自行投资+投保(一年)定期寿险」的组合,总领取金额(投资净额+身故理赔金)远高於单纯购买利变寿险,但是,所有投资累积的财富,全都会被列入投资人(被保险人)的遗产,而可能被课遗产税(请见上表)。

最后,更值得投资人注意的是:不论从「总领取身故金/总成本」,或是「总累积资产净值/总成本」的角度来看,变额万能寿险都远优于「单买利变寿险」,以及「投资+(一年)定期寿险」的组合(请见下图二)。

也就是说,在相同年化报酬率之下,「保险+投资」的变额万能寿险,其累积财富、提供保障及节税(提醒注意:身故保险金要不被列入被保险人遗产,必须符合「被保险人=被继承人」,且「保单有指定受益人(姓名或身份)」。另外,关于投资型保单的帐户价值,是否会被国税局列为「免计入遗产总额中的遗产」,可能还有赖国税局的个别认定)的功能,反而更优于将「投资」与「保险」分开处理。

当然,以上「将保险与投资合而为一的变额万能寿险」,长期绩效优于「将投资与保险分开」的做法,其最大的关键还是在于:保户保户能够选对值得投资的标的(至少维持年化报酬率6%),并且长期定额定额不中断。

以上的结果,也让笔者想起一位寿险公司高阶主管曾经的建议:同样是进行退休金规划,还是比较建议透过投资型保单,将「保险」与「投资」合而为一。

他所持的理由是:保户会因为投资型保单的转换、保费费成本高,才不会轻易频繁进出(买卖转换),自然也容易透过投资型保单「赚到钱」。笔者认为以上,值得有心同时做好退休规划,以及身故保障的民众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