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修缮 全体住户扛
住在顶楼的住户,常遇到屋顶渗漏水的困扰,长期下来的修缮费可观,专家提醒,屋顶是属于共用部分,非经约定专用,应提供全体住户共同使用,因此漏水应由管委会负责修缮、管理维护。
台中市文山社区大学公寓大厦法规课程讲师柯贵胜指出,「屋顶」是属于共用部分,不能作为区分所有建筑的客体,也不属专有附属建筑物,非经约定专用,应提供全体住户共同使用。
然而顶楼住户也有困扰,尤其常遇到屋顶渗漏水的现象,不但弄脏室内装潢及家具,也造成室内发霉,抓漏防水工程除了施工困难度高,更要花上一笔可观的修缮费,这些费用都应该由管委会负担。
屋顶是公寓大厦的共用部分,除非经由约定专用,否则应由管理委员会负责修缮、管理、维护。共用的屋顶漏水,同样也应当是由管委会负责,公寓大厦共有范围很广,屋顶只是其中一种,现行法条并无特定针对「屋顶修缮」的费用单独立法,只是广泛规定「共有部分之修缮费及其他负担」。
若顶楼住户如果面临显失公平的规约时,柯贵胜建议,民众应把握3个月的黄金时间,透过法院诉讼程序,请求撤销不公平的约定,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