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峰穷妇天花板拾7万元「金」戒不昧 警竖大拇指称赞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雾峰79岁妇人林翁月,日前到即将搬进去的租屋处打扫时,在浴室捡到市价超过7万元的金戒指,尽管经济困难,但她坚持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把金戒指送到警局员警称赞,林翁月贫穷却不贪心,是真正的拾「金」不昧。

▲林翁月打扫租屋浴室意外捡到价值7万元的金戒指。

林翁月24日上午8点多,独自骑脚踏车吉峰派出所,拿出装有7个红色绒布盒的袋子,打开一看全是金戒指,总重1两2钱多。她表示,和单身儿子在雾峰育群路公寓租屋,原本住在2楼,因屋主要出售,所以搬到同栋5楼,金戒指是在打扫新租屋处时发现。

▲林翁月表示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让员警称正港「拾金不昧」。

虽然林翁月平时只靠担任儿子每个月的2、3万元薪水过活,但她说,如果把金戒指占为己有,不但自己心里会过意不去,也担心遗失民众发现后着急;对于林翁月拾「金」不昧的精神,所有员警都竖起大拇指称赞。

而根据民法规定,林翁月捡到的这些金戒指,将公告半年请失主领回,期限到若仍没人领,就将归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