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大了 妇人欲牵童过马路遭误掳童 检还清白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杨姓妇人欲牵男童马路,却遭童误会返家告诉父险被掳走,男童父即向警方报案,并将杨女依强制罪移送检方检察官在详查后发现杨妇并没有掳童动机,应是纯粹只想牵童过马路引起误会,所以,予杨妇不起诉处分

▲杨姓妇人欲牵童过马路逧遭误会掳童,所幸检方查明还清白。(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杨姓妇人于5月17日傍晚,在台北巿四维路过马路时突伸手抓住身旁一名男童手,男童被杨妇突如其来举动吓得甩开手,并跑回家告知父视差点被拉走,于是,男童父亲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控告妇人强制罪,警方在20日循线找到杨姓妇人,依强制罪将全案移送法办

杨姓妇人到案后向检警人员表示,她来自缅甸,从事帮佣,当天是搭计程车仁爱路雇主家途中经过四维路时,因有点感冒,便要司机路边暂停,她下车去药房买药,后来看到男童好像不敢过马路,便主动询问「弟弟阿姨要过去,我带你一起过去」,还主动要牵男童,但没想到男童立即甩开手,她便坐上计程车离去。

检察官找到杨妇所搭计程车司机证称,杨妇上车就有说要去仁爱路,也说要去药房买药,她在下车买药约5到6分钟后,返回到车上,就到仁爱路下车了。帮佣仲介也说,认识杨妇4到5年,都是从事帮佣。

检方勘验现场监视器,没有看到杨妇有再次或强拉男童手不放的情形,且调阅杨妇及计程车司机的通联纪录,也查不到杨女有事先刻意跟踪男童,或是与司机预先联系

因此,检方认定,若杨妇有意掳童,应有预作准备或联系熟识驾驶接应,杨妇是要去雇主家,也没有掳童动机,全案查无犯意及实证,应是一场纯粹「要牵小朋友过马路」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