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大了 妇人欲牵童过马路遭误掳童 检还清白
杨姓妇人欲牵男童过马路,却遭童误会返家告诉父险被掳走,男童父即向警方报案,并将杨女依强制罪移送检方,检察官在详查后发现杨妇并没有掳童动机,应是纯粹只想牵童过马路引起误会,所以,予杨妇不起诉处分。
▲杨姓妇人欲牵童过马路逧遭误会掳童,所幸检方查明还清白。(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杨姓妇人于5月17日傍晚,在台北巿四维路过马路时突伸手抓住身旁一名男童手,男童被杨妇突如其来举动吓得甩开手,并跑回家告知父视差点被拉走,于是,男童父亲即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控告妇人强制罪,警方在20日循线找到杨姓妇人,依强制罪将全案移送法办。
杨姓妇人到案后向检警人员表示,她来自缅甸,从事帮佣,当天是搭计程车去仁爱路的雇主家,途中经过四维路时,因有点感冒,便要司机在路边暂停,她下车去药房买药,后来看到男童好像不敢过马路,便主动询问「弟弟,阿姨要过去,我带你一起过去」,还主动要牵男童,但没想到男童立即甩开手,她便坐上计程车离去。
检察官找到杨妇所搭计程车司机证称,杨妇上车就有说要去仁爱路,也说要去药房买药,她在下车买药约5到6分钟后,返回到车上,就到仁爱路下车了。帮佣仲介也说,认识杨妇4到5年,都是从事帮佣。
检方勘验现场监视器,没有看到杨妇有再次或强拉男童手不放的情形,且调阅杨妇及计程车司机的通联纪录,也查不到杨女有事先刻意跟踪男童,或是与司机预先联系。
因此,检方认定,若杨妇有意掳童,应有预作准备或联系熟识驾驶接应,杨妇是要去雇主家,也没有掳童动机,全案查无犯意及实证,应是一场纯粹「要牵小朋友过马路」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