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銘漢夫婦命案 引發法律程序保護被告質疑

吴东谚(中)小时和家人到动物园游玩,和父亲吴铭汉(右)合影留念。 记者林孟洁/翻摄

一九九一年三月廿四日清晨七时许,一名七岁女孩被电话吵醒;她睡眼惺忪走向客厅,没来得及接电话就发现父母房间门缝下渗出血迹。小女孩推不开门、敲门未获回应,联络伯母赶抵,撞开门赫见父母被乱刀砍死房内。

当年同为卅六岁的吴铭汉、叶盈兰夫妇,分别身中卅七、四十二刀;狭小卧室到处是喷溅血迹,惨不忍睹。警方在吴铭汉薪水袋上采到血指纹,比对出海军陆战队上兵王文孝涉案。王文孝承认行窃失风行凶,供出胞弟王文忠把风,弟弟好友苏建和、刘秉郎、庄林勋也进屋杀人,隔年一月枪决伏法前,当着法官及苏建和律师的面坚称「苏等三人共犯杀人,刀还是他们带的」。

苏建和三人一九九五年二月被判处两个死刑定谳,但当时的检察总长陈涵认为,三人提出不在场证明未获法院采信、法院认定三种凶器也与法医鉴定仅一种凶器不同,两度提起非常上诉都被驳回。苏等三人随即提出「警方刑求」的指控,时任法务部长马英九也认为全案有疑点而不愿签署死刑执行令,陈涵据此再提第三次非常上诉,仍遭最高法院驳回。

刑求争议 苏建和等3人改无罪

「苏建和等人遭灌水、电击下体,全案恐有冤抑…」引起各界关注,人权团体也走上街头要求平反,在各界「抢救死囚」呼声中,高等法院以发现新证据、新事实为由裁定再审。三人于二○○三年获判无罪、当庭获释,但全案在二、三审及死刑、无罪间不断摆荡,最后因刑事妥速审判法限缩检方上诉权利,三人在官司缠讼廿一年后的二○一二年获判无罪确定。

苏建和三死囚,在五位法务部长均未签署执行死刑状况下,成了死刑定谳后再审改判无罪的首例,但因无罪确定是检方受速审法拘束而无法上诉,引发「法律保障了人权,还是『法律程序』保护了被告」的质疑。

二○一○年迄今,共有苏建和三人、江国庆、徐自强、郑性泽、谢志宏等七人死刑定谳后又改判无罪。郑性泽被控于二○○二年间在警匪枪战中枪杀刑警、谢志宏被控于二○○○年与人共犯性侵杀害女子及目击老农,检方均以发现新证据为由声请再审而改判无罪确定;徐自强被控于一九九五年与人共犯掳人勒赎杀人案判死,经五次非常上诉及释宪,二○一六年无罪确定。

空军士兵江国庆被控涉犯一九九六年性侵杀害五岁女童判处死刑,后虽查出凶手另有其人,但江早被枪决;检方后来起诉另名士兵许荣洲,但因没证据而无罪确定,全案成了「没有凶手」悬案。

苏建和(右)今年参加东吴大学人权硕士班毕业典礼时表示,盼台湾朝向更民主、法治的社会迈进。图/东吴大学提供

民事求偿31日宣判  谜团恐无解

吴铭汉家属对苏建和等十一人提起民事告诉求偿一○五四万余元,士林地院二○一四年判王文孝母亲独自赔偿八三一万余元,苏建和等十人无须赔偿;吴家上诉,高院维持一审判决,但最高法院认为二审以刑事认定苏建和遭刑求为理由是混淆刑事、民事当事人举证责任,发回更审。

高院更一审今年六月十八日言词辩论。吴家律师团强调,死者夫妇头颈存在井字及丁字不同方向刀伤,可推断至少两凶嫌持两把以上刀器从不同方向行凶,「王文孝一人犯案不可信」;苏建和三人律师团则认为案发现场唯一脚印是王文孝的,专为苏案进行的刀痕角度鉴定因过去没做过而不可信,被害人身中多刀未必多人行凶,且王文孝初供「一人所为」,为自保才乱咬共犯。

官司定于十月卅一日宣判,法官到底会认为王文孝一人所为?还是会认定苏建和三人也有份?各界关注,但不论如何判决,全案留下众多谜团恐永远无解。

悲伤往事 吴东谚:日子仍要过

「案子这么久了,早就没感觉了;日子还是要过,时间久了就习惯了。」当年六岁目睹父母遇害、卧床卅年的吴东谚,不太愿意重提悲伤往事,仅说「生活平安顺遂就好」。罹患肌肉萎缩症、曾被医生说「活不过廿岁」的他,今年过卅九岁生日,但身体机能、咀嚼能力逐渐退化,体重剩不到卅公斤,全身只剩双手大拇指能些微移动。照顾他卅多年的吴铭汉胞兄吴唐接对姪儿的遭遇感到不舍,但无论如何都会尽其所能照顾。

苏建和二○一二年获判无罪后,先后投身人本教育基金会、台湾人权促进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工作,四年前就读东吴大学人权硕士班,今年以五十三岁之龄参加毕业典礼,感谢双亲为了救援他劳累奔走,也希望离世的父亲能看到他领证书的荣誉时刻;刘秉郎、庄林勋在刑事案件落幕后,低调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