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趴屋顶偷拍4堂妹洗澡 「8个月看好看满」获缓刑3年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56岁的曾姓男子在寄居叔父家期间,爬上屋顶偷拍4名堂妹洗澡、上厕所画面,一拍就长达8个月,一审被判处7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21万元。彰化地检署认为他是受害者们的近亲,却为了一己私欲犯案,事后也没有道歉,一审量刑过轻,因此提起上诉,但日前被彰化地院法官驳回,全案确定。

曾男偷拍4名堂妹洗澡。(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无业的曾男平时靠家人接济,却趁着寄居叔父家时,偷偷爬上屋顶,用手机偷拍4名年幼堂妹洗澡、上厕所的画面,得手后再把影片档案转至数位相机的记忆卡内保存;去年9月14日晚间9时许他故技重施,打算从厕所上方的窗户偷拍,结果小堂妹发现,眼见事迹败露,他赶紧跳下屋顶准备落跑,但还是被赶来的叔父逮个正着。

一审法官认为曾男的行为对4名堂妹造成难以平复的心理精神创伤,而且偷拍时间长达8个月,侵害隐私程度非轻,受害者们也都不愿意和解,考量到他犯后坦承犯行、没有前科,无业,穷到得靠家人资助才能过活,最后依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身体隐私部位等罪,判处7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21万元。

▲曾男得手后会把手机的影片档案转到数位相机的记忆卡。(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不过,检方认为一审量刑过轻,随即提出上诉并表示,曾男与堂妹们是近亲,竟然为了满足一己私欲长时间偷拍,事后也没有向堂妹道歉,只有在法庭上坦承犯行,态度难认妥适,这样轻判恐怕会让他心存侥幸

彰化地院二审法官则表示,曾男虽然没有道歉,但事后有赔偿叔父及堂妹,也已经取得谅解,相信经过这次教训应该已知警惕,不会再犯,最终裁定驳回检方上诉,同时宣告曾男缓刑3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