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防疫需要 桃市劳动局:防疫照顾假申请说明

桃园全面加强防疫市府并针对防疫照顾假申请提出说明。(图/市府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市政府劳动局7日指出,因应武汉肺炎疫情的防疫需要,全国高中职(含)以下学校延迟开学两周,12岁以下学童家长,若有亲自照顾学童需求,2月11日至24日期间,受雇的家长其中1人得请防疫照顾假,雇主应予准假,且不得视为旷工、强迫劳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亦不扣发全勤奖金、解雇或予不利之处分

劳动局表示,依劳动部说明,此为防疫应变的特别措施,并非公假性质,未强制雇主于请假期间应付薪资。如果雇主要求劳工提出请假相关证明文件,包含像户口名簿、学童的学生证等任何能够「证明学童属于就学年龄」的文件,都可以做为请假证明,不拘型式。雇主未依法给假或予不利之处分,劳工权益如有受损害者,可向劳动局申诉。

劳动局针对有关防疫照顾假的申请对象与期间说明如下:一、全国高中职(含)以下学校延迟开学两周,12岁以下学童的家长其中1人得请防疫照顾假:前述家长包括父母养父母监护人或其他日常实际照顾儿童之人(如爷爷奶奶等)。

二、如有就读高级中等学校(含高中、高职、五专一、二、三年级)或国民中学持有身心障碍证明之子女,有照顾需求,家长其中一人得于2月11日至24日请防疫照顾假。

三、私立及部分公立专设幼儿园虽未延迟开学,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儿园于2月11日至24日自主停课,或家长自主替幼儿请假,家长其中一人得于2月11日至24日请防疫照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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