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疫情扩散大作战! 劳动部订定武汉肺炎职场防护指引
为因应中央政府防疫工作,劳动部职安署特别订定「因应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武汉肺炎)职场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指引」,希望能协助事业单位落实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令规定,并强化对职场生物病原体暴露危害的预防能力,有效防止疫情于职场扩散。
职安署表示,现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已明定,雇主应采行各项必要之安全卫生措施,使劳工免于发生职业灾害,否则将会开罚3-30万元罚锾。
因此,职安署说,为促使事业单位加强职场防疫措施,特别摘录现行相关法令规范,订定职场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指引,让业者对于职场防疫相关措施能有所依循,并提醒劳工朋友强化自我防护及相关劳动权益保障事项,希望能透过劳雇双方共同合作与努力,确实防堵武汉肺炎进入职场。重点如下:
一、雇主部分:
(一)建立体温量测及筛检措施、加强劳工职场感染预防训练、保持工作场所之通风、清洁与定期消毒。
(二)置备适当及足够之口罩,不得禁止劳工戴用;第一线工作人员如有感染之虞时,雇主应提供个人专用口罩并使其确实戴用。
(三)以劳工健康安全为最优先考量,如非必要,应避免指派劳工前往中国大陆疫区。
(四)对近期曾至疫区出差或旅游返回职场之劳工,应采取必要之健康追踪及管理措施。
▼职安署为防堵武汉肺炎疫情特别订定职场防护指引。(图/路透)
二、劳工部分
(一)做好个人自主管理,使用肥皂勤洗手、避免前往疫区旅游。若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不适,请速就医,告知医师旅游史、职业史及接触史,并主动告知雇主。
(二)如为交通站场、运输工具、商场、百货公司等第一线服务人员,宜配戴口罩。
(三)如对安全卫生防护规定及权益保障有相关疑虑,可透过手机或市话直接拨打1955免付费专线寻求协助。
职安署强调,雇主未依职业安全卫生法令暨本指引办理者,可依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呼吁事业单位雇主,除配合卫福部疾病管制署的防疫措施外,并应依本指引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同时视疫情严重等级、事业规模、活动或服务流程,适时修正及调整,以确保劳工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