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老公有冥婚 女钢琴老师悔婚判吐百万聘金
▲俗称人鬼通婚为「冥婚」。
吴姓男子与蔡姓女钢琴老师解除婚约,打官司要求未婚妻归还百万元聘金,钢琴老师反指对方未告知冥婚导致她恐惧流产,索赔抚慰金。二审判蔡女应归还这笔钱。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指出,吴男与蔡女在民国100年6月间透过网路认识交往,进而论及婚嫁。吴男指控,他与媒人到蔡女家中提亲下聘金,事前双方协议,只收小聘22万元、退回大聘120万元,岂料女方未依约定,竟收走大聘、仅退小聘。双方已合意解除婚约,他要求蔡女归还聘金及喜饼等餽赠礼共152万余元。
蔡女事后寄出存证信函,指她在订婚后,才知吴男曾有冥婚,导致她身心受创而流产,身心俱疲而要求解除婚约,双方已合意解除婚约,并反诉要求吴男赔偿精神抚慰金300万元。
媒人作证,两人交往期间,吴男就曾告知蔡女,他在10多年前曾有冥婚;吴男并提出医院诊断证明,蔡女是接受人工流产,并在流产后决定解除婚约。
一审判处蔡女赔偿吴男152万余元,蔡女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以蔡女订婚前就知道吴男曾冥婚,依照台湾风俗,不属于解除婚约的重大理由,且双方解除婚约,不能归责男方,而判决驳回。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