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不系一念之间! 2021年1-6月高速公路未系安全带抛出车外死14人 

国道警察第四大队指出,经统计2021年1至6月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因未系安全带抛出车外死人数共14人。(图/示意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国道警察第四大队指出,经统计2021年1至6月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因未系安全带抛出车外死亡人数共14人,比2020年1至6月份死亡7人,死亡人数增加7人。

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第2项规定,未系安全带处罚新台币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第3项规定小型车附载幼童未依规定安置于安全椅者,处驾驶人新台币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

依据「小型车附载幼童安全乘坐实施及宣导办法」规定,小型车附载幼童行驶于道路时,应将幼童依下列规定方式安置于安全椅:年龄在2岁以下者,应安置于车辆后座携带式婴儿床或后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缚定位。年龄逾2岁至4岁以下且体重在18公斤以下者,应坐于车辆后座之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缚或定位,并优先选用后向幼童用座椅为宜。

国道警察第四大队呼吁用路人,只是简单的一个动作就能保住自己的生命民众应养成习惯,不论驾驶或前后座乘客上车应立即正确系上安全带、婴幼儿应依规定使用婴儿用卧床及幼童用座椅,安全带系与不系一念之间、你的生命由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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