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仁、乌骨鸡验出动物用禁药 产品几乎全下肚

不合格的现剥虾仁。(食药署提供/林周义台北传真)

不合格的乌骨鸡。(食药署提供/林周义台北传真)

食药署今公布最新禽畜水产药品残留抽样结果,全台787件抽样产品中,共有2件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为新北金山农会的现剥虾仁,以及澎湖碧珊商号的乌骨鸡,产品均来自台南。其中,虾仁被检出的动物用药是国内禁用的药品林可霉素(Lincomycin),已卖出逾28公斤,而乌骨鸡则是三甲氧苄氨嘧啶(Trimethoprim)超标3倍,进货的21公斤全已售出。

为维护消费者食用禽畜水产品安全,食药署联合各地方政府卫生局,针对进口商、批发市场、盘商、传统市场、餐厅及各大卖场与超市等场所进行抽样,检验动物用药及农药残留是否符合标准。几年7~8月间,共抽烟787间禽畜水产品,其中禽产品236件、畜产品425件、水产品126件,有1件禽产品、1件水产品不合规定。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表示,此次抽验的总合格率为99.7%,不合格产品为新北市金山地区农会生鲜超级市场贩售的现剥虾仁,以及澎湖县碧珊商号贩售的乌骨鸡。其中,虾仁被检出不得使用的动物用药林可霉素,检出量为0.002ppm。林可霉素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球菌、霉浆体及猪赤痢螺旋体有抗菌作用,但消费者过量使用,恐导致肠胃不适,严重则会影响肾功能。

至于乌骨鸡,则被检出三甲氧苄氨嘧啶超标。三甲氧苄氨嘧啶残留容许量为0.05ppm,此次的检出量达0.2ppm,形同超标3倍。三甲氧苄氨嘧啶对革兰阳性菌、阴性菌具有抗菌作用,通常都会与磺胺药合用,以增强磺胺药的抗菌作用,常见副作用包含恶心、呕吐、过敏。若使用过量,恐造成肠胃不适,影响肾功嫩。

两个不合格产品都来自台南,虾仁的供应商为台南市乌金水产行,乌骨鸡则是来自台南市的罗某。根据卫生单位统计,虾仁共进货28.8公斤,此次回收200公克,其余都已售出,而乌骨鸡则进货21公斤,已全数流入消费者手中。

林金富表示,针对此案,台南卫生局已开罚,其中乌金水产行挨罚6万元,而罗某因非公司行号,裁罚金额可视情节减轻,共挨罚3万元,两家业者都为初犯。食药署建议消费者,应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禽畜水产品,优先选择具有CAS、产销履历标章、生产追溯QR code或信誉良好的商家,以保障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