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诉法判决改采大法官法定总额 司法院:运作上会窒碍难行!

司法院副秘书长黄麟伦。(杨亚璇摄)

《宪法诉讼法》修法草案21日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审查,将大法官「现有总额」明定为15人。司法院副秘书长黄麟伦表示,11月1日开始下任大法官能否顺利产生,大家有疑虑,万一没办法顺利产生,这次修法草案要将现有总额订成法定总额,将来运作上会产生窒碍难行,目前声请释宪98%都是人民声请,只有极少数是机关冲突,已审查受理的138件人民权利如何保障?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审查翁晓玲等人所提宪法诉讼法第4条、第95条条文修正草案,黄麟伦等人列席。蓝绿经过150分钟的程序发言及会议询问后,国民党立委罗智强等人提案停止程序发言及会议询问,国民党以人数优势表决通过,接着进入提案说明、机关代表报告及询答阶段。

黄麟伦发言时表示,11月1日开始,下任大法官能否顺利产生,大家都有疑虑,司法院认为大法官万一没办法顺利产生,这次修法草案,要将现有总额,订定成宪法诉讼法法定总额,将来运作上就会产生窒碍难行,请委员多加斟酌。

黄麟伦指出,宪法诉讼法其他条文,甚至立法院职权行使法条文,现有总额都不是法定员额,不是只有宪法诉讼法,其他法律也相同,大法官解释就有现有总额含义,不是宪法诉讼法订定后才这样,历来解释都是如此,变动现有总额含义,与相关法制一致性,有斟酌余地。

黄麟伦也说,目前声请释宪98%都是人民声请,只有极少数是机关冲突,如果因此导致宪法法庭无法运作,会对人民权益有相当的影响。

他说,委员垂询说宪法法庭与大法官解释驳回率高,但不管多高,都是经过大法官审查后的结果,与没办法运作、连审查机会都没有,恐怕不太一样。

黄麟伦强调,目前虽然很多审查没通过,但依照宪法法庭公告,已经有138件审查通过且受理,如果宪法法庭11月1日开始运作困难,已经审查受理的138件人民权利如何保障,请委员斟酌。

黄麟伦最后呼吁,宪法法庭是人民基本权最后保障,维护它能够顺利去行使,相信不只是司法院,也是国人共同期待,这次修法,请各委员三思,附带宪法诉讼法95条修正,也请委员再加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