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党主席?赵少康须出清中广股份 违党政军条款最高罚200万

▲中广董事赵少康1日布重返国民党、争取参选党主席,依据现行广电法令排除党政军投资规定,若他当上党主席,必须出清中广股份,一股都不能留。(图/记者屠惠刚摄)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现任中广董事长赵少康1日布重返国民党、争取参选党主席,依据现行广电法令排除党政军投资的规定,若他当上党主席,不得直接、间接持有广电媒体股份,也就是说必须出清中广所有股份,一股都不能留。若违反党政军条款可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得按次处罚。国家通讯委员会(NCC)内容处简任视察陈书铭表示,根据《广播电视法》第5条之1,政党党务工作人员政务人员及选任公职人员都不得投资广播、电视事业,甚至其配偶、二亲血亲直系姻亲投资单一广电媒体持股都不能超过1%。《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第三条则明订,党务人员为依照政党章程、组织架构明定职位人员;政党章程、组织架构明定各部门直辖市、县(市)分支机构之正、副主管,也属于党务工作人员。▲中国广播公司。(资料照片/记者李毓康摄)陈书铭解释,党主席如果在政党章程内有明定工作内容,就属党务人员,就不能投资广电媒体,本案如果有后续发展,NCC会了解其政党章程、组织架构,一般而言党主席都属党务工作人员。至于党主席如果在广电媒体主持、工作是否有所限制?陈书铭表示,不能投资广电事业是指持股的部份,主持的部份后续会再了解实际状况。根据NCC的资料,中广主要由4家法人机构投资,董事长赵少康是大股东「好听股份有限公司指派法人董事,赵少康本人也是「好听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由于党政军条款限制投资媒体非常严格,即使透过法人间接投资也不行;且配偶、二亲等血亲、直系姻亲投资单一广电媒体持股都不能超过1%,超过都属违法。赵少康若违反党政军条款,将处中广公司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得按次处罚。去年位于彰化的三大有线电视因违反党政军投资条款,即遭NCC核处160万元,且三大除了经营有线电视系统外,也经营了「三大一台」、「彰化资讯台」、「彰化地方台」及「彰化生活台」4个卫星频道,NCC因而再开罚160万元,两案合计罚了320万元。

该案是因为三大有线电视董事长谢新隆、董事谢佩颖是立委谢衣凤父亲妹妹依法选任公职人员之配偶、二亲等血亲投资同一系统经营者,其持有之股份合计不得于该事业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