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美丽声明与何昭阳达成共识 诚美材发布重讯澄清

▲诚美材前左起为董事何昭阳、副董事长美丽,后左起为财务连巍钟、独立董事蔡莳铨专务董事陈俊雄、独立董事刘韦廷。(图/读者提供)

记者姚惠茹台北报导

诚美材(4960)今天(11日)由叶美丽召开董事会,会后何昭阳与叶美丽屏除成见进行会面,并且初步针对解决银行拒绝动拨资金问题、解决昆山经营危机,以及撤销昆山子公司在2月1日董事会决议成立的临时经营管理小组、撤回4月26日召开诚美材临时股东另议,这2件事达成共识,对此诚美材重讯澄清。

诚美材今天依公司法第203条之1规定召开董事会,会中基于叶美丽与何昭阳先前会商,为了诚美材正常营运,愿意共同解决彼此争议,因此相关人事案决议缓议,以尽速解决诚美材财务危机

继3月7日何昭阳、叶美丽进行双方第一次的面对面磋商后,叶美丽表示,今天双方再度屏除成见进行会面,并就两件事达成共识,一为解决银行拒绝动拨资金问题、解决昆山之经营权危机,也就是双方一致认为,为谋求诚美材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当务之急是取得银行团信任,使银行团重新启动对诚美材贷款额度动拨,以及决议对昆山子公司上限不超过1.1亿美金的增资案,以确保诚美材对昆山子公司的经营权。

第二件事就是撤销昆山子公司在2月1日董事会决议成立的临时经营管理小组、促请独立董事刘韦廷撤回在4月26日召开诚美材临时股东会之召集等重大事项,也关涉诚美材的未来,将择日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讨论。

针对叶美丽方面的说法,诚美材发重讯澄清表示,叶美丽并非诚美材董事长,且依108年3月7日重大讯息所载的刘韦廷独立董事声明,也无过半数的董事与叶美丽共同记明提议事项请求召集董事会情事故叶美丽、陈俊雄与梁基磐三位董事的提案并不合过半董事提案的法定要件,故叶美丽无权召开诚美材董事会。

此外,诚美材目前并未有任何私募现金增资议案,更无特定人士任意所谓洽定任何特定人参与诚美材私募现金增资,而且为解决董事会纷争,诚美材由独立董事刘韦廷所召集的108年4月26日股东临时会并无任何变更,任何不实讯息如有损害投资人,将移请侦办。

至于董事叶美丽等在108年1月14日起所引起的财务问题,何昭阳董事会仍继续召集董事会冀以凝聚共识,而今天董事长何昭阳召开的董事会,会中通过大陆昆山奇美增资案,将以不低于原持股比例,投资约1.01亿美元,上限1.1亿美元,支应昆山奇美二号线资本支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