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官诈领加班费 辩称「事实上有工作」被起诉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民防组徐姓巡官诈领近3万元加班费,被新北地检署起诉诈欺罪。(资料照)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民防组徐姓巡官,趁去(2024)年1月8日自8月26日明知自己没有加班执行督导业务与专案勤务,仍在出勤表上填写不实签到时间,甚至还填报不实督导报告,诈领加班费近3万元,被新北地检署依诈欺罪起诉。
检方调查,徐姓巡官自1月8日起至8月26日,不实申报28笔加班费,金额都约莫1000元,其中两笔加班费被否决而未得逞,统计共诈领2万9966元。
虽然徐姓巡官坦承他并未如实填报督导表以及加班时间,但他辩称事实上都有从事督导工作,但检方调阅监视器、其行车出入土城警分局门禁时间,以及他的ETC、Line对话纪录等,发现他申报超勤的时间根本没有在辖区,因此不采信其说法。
检方认为,徐姓巡官虽然是公务员、但他用以诈取财物的行为与其法令上职务无关,难以认定他诈领加班费是基于滥用职权或地位,因此依《刑法》普通诈欺罪起诉徐姓巡官。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