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欠税男管收所过耶诞 隔天不敢再赖皮分期缴纳
林男因欠缴税款遭裁定管收,在管收所度过圣诞节。(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板桥区1名年约40的林姓男子欠缴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并遭国税局裁处140万余元,经强制执行后仍欠450万,不过他依然故我,还理直气壮声称「如果有收入也会先清偿朋友欠款」,因此遭法院裁准管收,于管收所度过圣诞节,隔日林男即请友人筹款先行缴纳100万元,余款则办理分期缴纳,再由友人担保后才获得释放,
据了解,林男于2022年出售持有2年内的房屋及土地,却未依规定办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报,因此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板桥分局向他追课290万余元的税款外,另裁处140万余元,但因林男并未缴纳,案件被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新北分属执行,于其银行存款、薪资征起25万余元,尚欠本税及应加计法定利息共450万元。
行政执行官调查发现,林男2022年出售不动场取得结余款900万余元,汇入银行帐户后,即分次转汇给他人或提领现金,而他在当年12月收受国税局调查函后,又陆续将其多家银行存款分次透过ATM及临柜方式,单笔提领数万元至20余万元不等之现金,合计约170万元。
林男今年5月依通知前往新北分属报告资金流向时表示,汇款70万是遭虚拟货币投资诈骗,300万余元贿款为清偿亲友借款、提领现金240万元清偿银行贷款、提领现金300万余元则交付友人赚取利息,但相关说法却无法举证其真实性。
因此行政执行官又于本月25日通知林男到场缴纳欠税及报告财产状况,不料她却辩称先前透过ATM及临柜提领现金是用以支付日常生活费及清偿友人债务,且已遭公司资遣,无能力一次缴清或办理分期缴纳,更理直气壮说自己尚欠友人200万余元,「如果有收入也会先清偿朋友欠款」。
行政执行官询问后,认定林男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且有隐匿或处分应供执行财产之情事,又无视于税捐债权应优先于普通债权清偿之规定,当场谕知暂予留置,并声请管收获法院裁准,林男才连忙通知亲友筹款,但也因此在管收所度过圣诞节,隔天才由友人到场先行缴纳100万元欠款,余欠部分则办理分期缴纳,最后经友人担保后,林男才获释。
新北分署呼吁民众应依规定主动申报纳税,以免被罚,于移送执行后,并应自动缴清欠款或办理分期缴纳,切勿心存侥幸,以脱产方式规避执行,轻忽新北分署强力追讨恶意欠税之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