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分社「有象征意义」 环时:示威者纵火「是对中央的挑衅」

▲位于香港新华社亚太分社办公大被破坏。(图/新华社)

记者蔡仪洁综合报导

香港昨(2)日的示威活动中再度爆发暴力冲突,期间有示威者破坏新华社亚太总分社办公大楼大堂火光熊熊。对此,大陆官媒环球时报》晚间发文批评,「这是赤裸裸的、性质极其恶劣的暴力罪行为,是对香港法治的又一次践踏。也是对中央内地的挑衅。」

香港示威者昨日下午快闪破坏位于湾仔的新华社香港分社,不仅在大楼正门玻璃墙及外墙上喷涂字句,砸毁玻璃门及玻璃墙,而且向大堂投掷燃烧弹油漆弹,并一度入内进行破坏,还有人在正门门口纵火。

《环球时报》昨晚发表社评,称「这仍然是赤裸裸的、性质极其恶劣的暴力犯罪行为,是对香港法治的又一次践踏」,强烈谴责针对新华社设施的暴力犯罪行为,并呼吁香港执法部门尽快将暴徒绳之以法,呼吁香港司法部门做出与罪行恶劣程度相符的判决。

文章写道,「之前暴徒打砸香港立法会政府机构,烧中国银行在香港的多处网点。这次对新华社香港分社的纵火,更是香港暴力破坏活动新的升级。」

文章指出,首先,新华社是新闻机构,对新闻机构的破坏性犯罪,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都是不能容忍的,而且成立于1947年的新华社香港分社不是一家普通的新闻机构,它在香港回归祖国过程中做出了独特贡献,「这些暴徒之所以在新华社香港分社纵火,带有明显的政治意图用心非常险恶。」

社评强调,「需要看到,新华社带有象征性意义,暴徒们破坏新华社既是对香港法治的挑衅,也是对中央和内地的挑衅」,后者则是暴徒更为侧重的,他们致力于通过暴力活动激化内地与香港矛盾,把整个香港的稳定与繁荣绑架在他们近乎疯狂的偏执之上,他们试图用政治逻辑将自己的犯罪行为合理化、正当化,「他们是罪人,却还妄想当『英雄』。」

▲玻璃被打碎。(图/翻摄自《新华社》)

此外,社评还点名香港的司法部门,「事实上,在《基本法框架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有着比较充分的法律工具空间用于止暴制乱。在这里要特别提一下香港特区的司法部门,不能做出在客观上鼓励暴力活动的判决。几天前,香港侮辱国旗者只被判了200个小时社会服务影响就很坏。这样的判决无异于做了暴徒的帮凶,成为香港止暴制乱的现实障碍。」

文章最后表示,「香港不能再乱下去了。内地社会对此感到痛心,但香港社会则承受直接痛苦。更多香港人应该站出来明确反对暴力、拒绝在客观上做暴徒的帮凶,这首先是维护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