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人妻报案恋上员警 5度上摩铁床战「讨论案情」

员警办案竟办进摩铁。(图/ 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究竟是什么样的案件,让员警一定要跟人妻上摩铁去谈呢?一名王姓人妻因为爸爸诈骗百万,她便帮忙报警,没想到却意外和林姓员警看对眼,2人相约上摩铁,激战中「讨论案情」,被林妻发现后挨告通奸,最后她要赔偿40万元,而员警也被记过调职

据判决书,王女父亲在100年3月被骗光毕生积蓄,她便向北市刑警大队报案,并由林姓员警受理,没想到这位人民保母非常热心,时不时打电话关心,2人便擦出意外的火花,虽然27岁的她也才新婚不久,员警又是大她19岁的中年大叔,她还是和对方在101年2月至103年10月间,在刑大附近的旅馆地上了5次摩铁。

王女因为被林妻发现而挨告、并遭求偿100万元,法官则认为她是因父亲遭诈而和林男外遇,尚有幼子要抚育,依通奸罪判她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确定,民事部分她则辩称林男频以「讨论案情」为由和她联络,对她展开追求,怕得罪对方,才勉为其难同意,非故意介入林妻婚姻,且事后懊悔不已,她是单纯家庭主妇,没有收入来源,主张遭求偿100万的金额过高,又还要付刑事责任的罚金,但因为她曾经写亲密内容卡片、送林男礼物,并非出于无奈,因此判她要赔林妻40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