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透视》司法头一遭 宪法法庭2个太阳
司法院代理院长谢铭洋。(本报资料照片)
目前8位大法官中,以学者出身的谢铭洋及法官出身的司法院前秘书长吕太郎最资深,但赖清德总统挑选谢代理司法院院长,不仅跌破法界人士的眼镜,也让谢吕2人成为宪法法庭「2个太阳」,各自拥有不同的见解及主张,带领着不同派别的大法官,影响了这次的宪诉法释宪案的未来动向。
以谢铭洋为首的学院派大法官,分别是蔡宗珍及陈忠五,3人都曾经是台大法学院教授,专长分别在智慧财产权及宪法、民法领域,至于尤伯祥大法官虽然是刑事律师,但长期与谢等人接触互动密切,法律见解及「政治立场」也较相近。
另一派则是出身司法官的大法官,吕太郎、杨惠钦及蔡彩贞,3人分别担任过民事、行政诉讼及刑事法官,前监察院秘书长朱富美,在担任大法官前,是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4人因为都曾长期担任法官及检察官,被归类为司法实务派。
赖清德总统23日公布《宪法诉讼法》修正案,批示该案「宜声请宪法法庭裁判」,并函致五院院长,司法院代理院长谢铭洋有没有因此提释宪案及暂时处分,目前不得而知,但他从代理院长后,多次在公开场合批判新宪诉法及7位大法官未补足等议题,早被贴上「政治性标签」。
也因此,外界大多认为,曾担任台大法学院教授的林明昕政务委员,主张法律未生效前宪法法庭可以裁准暂时处分,他与蔡宗珍及谢铭洋又曾是同学或师生关系,且都是台大法学院教授,林的主张与谢铭洋等人学院派大法官相近。
不过,吕太郎当年担任司法院秘书长时,推动制定《宪法诉讼法》,他在立法院接受立委答询时也公开表示,宪法法庭释宪的标的是「已生效的法律」,所以宪诉新法生效前依照他先前的主张,是无法声请释宪及裁准暂时处分。
吕太郎及蔡彩贞等4名资深司法官出身的大法官,也理应深知只有总统公布生效的法律才是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如果采取林明昕「预防性权利救济」的观点,对未生效法律进行宪法裁判,恐背离4人对法律的基本价值与信念。
也因为学院派及司法实务派的大法官们,各自拥有不同的宪法见解,未来宪诉法释宪案,在新法生效后,未达10位大法官评议人数门槛的宪法法庭可不可以审理,恐怕也不是代理院长谢铭洋1人主导说了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