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破获史上最大子弹走私案 高雄男遭起诉

陈男夹藏10万余颗子弹企图闯关,雄检侦结后仍依枪砲罪将陈男起诉。(资料照片)

刑事局去年10月破获史上最大走私子弹案,在高雄经营贸易公司陈姓男子,受嘉义市体育射击委员会委托代理进口霰弹,向中东赛普勒斯共和国军火商进口RC牌8万3300颗霰弹,还趁机挟带10万200颗义大利制9厘米子弹企图闯关,被海关拦截,虽然陈男声称国外厂商误装寄错,但雄检侦结后仍依枪砲罪将陈男起诉。

起诉书指出,该批子弹10月29日从赛普勒斯空运来台,警方会同海关在桃园永储进口仓栈开柜查验,赫然发现原申报核准的8万余发霰弹,另夹藏义大利制9厘米子弹9万9700颗、点38子弹500颗,创下史上查获数量最多的走私子弹。

陈男落网后矢口否认非法进口手枪子弹,辩称自己不知道货柜内有夹藏其他制式子弹,推说可能是国外厂商寄错,才会夹在合法霰弹中进口,当时高雄地检署虽然向法院声请羁押,但被高雄地院事证不足释明为由,让陈男无保请回。

检方追查后发现,陈男案发后不仅删除与厂商往来的电子邮件纪录,还多次要求货运公司重新开立发票,伪造不实运费资料,规避检警查缉,甚至发现非法子弹数量与厂商「特殊报价总额相同,认为陈男除了购置合法子弹外,另外再向厂商购买非法子弹,总金额约5.5万欧元成本换算台币仅约185万元,每颗子弹的成本竟只需要10元左右,若流入民间,陈男将赚取庞大的暴利

检方认为,从包装夹带方式及数量可以看出,均是刻意装填,不可能是误装所致,且依据陈犯后删除邮件、要求厂商修改发票,认定陈是为躲避查缉才会修改,案发后还企图灭证,依枪砲罪将陈男起诉,并见请法官加重判刑,查扣子弹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