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宗!高雄进口商走私10万多颗子弹 1颗成本仅10元

▲去年刑事局破获史上最大案10万发子弹,图为行政院长苏贞昌内政部徐国勇赴刑事局慰勉有功人员。(资料图/记者张君豪摄)

记者洪靖宜/高雄报导

刑事局去年破获史上最大宗的制式子弹走私案!一家国际开发公司替某射击协会从赛普勒斯合法进口霰弹,但却在其中夹藏了超过10万多颗非法制式子弹,被警方机场拦截,随后立刻展开调查,发现陈男仅以台187万8592元取得这批子弹,换算下来一颗子弹约10元,高雄地检署侦查后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起诉陈。

高雄进口商陈姓男子(39岁)于109年8月间嘉义市体育会射击委员会委托代理,向内政部警政署递件申办进口射击运动枪支弹药,取得从赛普勒斯共和国进口的8万3300颗RC牌霰弹,但陈男却以合法掩护非法,趁机夹藏9厘米子弹9万9700颗及380AUTO子弹500颗,合计私运进口子弹10万200颗。

检警获报后,去年10月29日趁报关领货之际,与海关查缉人员开箱查验,并当场搜出陈男未申报的子弹,检警并于隔天桃园市某间饭店内拘提陈男到案,警方询后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罪嫌,将陈男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警方查出陈男取得这批子弹的费用价格是5万5010元的欧元,换算台币约187万8592元,若以总数18万颗计算,换算买1颗子弹只要约10元。

陈男落网后辩称是误装,但检警查出这批非法子弹是包夹在RC2牌8万3300颗霰弹里面,试图以合法掩饰非法,因为外包装标示为RC2霰弹,里面只有上面2层和最底层RC2霰弹,其他都是非法走私的子弹,数量共有400盒、5个栈板之多,以数量和夹带方式来看,都是刻意填装掩饰非法进口子弹的部分难以想像是误装。

检方据此认为陈男为图牟利,竟非法运输庞大数量的子弹,若子弹流入民间恐造成严重治安问题,且陈男否认案行,又于案发后将与外国军火商联络电子邮件删除,湮灭罪证,毫无悔悟之心,高雄地检署侦查后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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