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私密影像修法 蓝委:勿以现行法令搪塞

立委李贵敏。(资料照片/周志豪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协商「中华民国刑法修正草案」,讨论性私密影像外流与数位性暴力相关修正法案。国民党立委李贵敏直言,性私密影像外流与数位性暴力是社会安全网最重要一环,被害人更是弱势中的弱势,政府需提供最完善的保护措施与最温暖的关怀,更不容官员以现行法令已有规范来搪塞。

李贵敏表示,政府机关及司法单位不知道网路无国界吗?不知道私密影片一旦上传网路,世界各地使用者都能下载吗?不知道外国政府和外国人民不受行政单位下架影片的拘束吗?如果知道,怎么还会拿现行法令已有规范推托?又怎会如此漠视性影像散布的伤害?

李贵敏指出,今协商中特别提出数点声明,希望主管机关慎思,首先,被害人应该有多重的保护措施。尤其不应只限于主管机关的行政、民事保护令, 刑事保护令 也一样重要及有必要。行政机关应该考量的是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提供更多机制落实人权与被害人权益的保障,而非以有特定保护措施就足够为借口,更不能为了部会自己的方便,牺牲被害人权益。

李贵敏说,其次,官员不应以现行法已有恐吓或威胁等一般规定,就认为没有修法的必要。以散布私密影像为例,私密影像持有者的目的未必是恐吓。例如情侣分手后,也可能为了伤害对方、报复或好玩散布对方的私密影像。当然更恶劣的就是,利用威胁「散布私密影像」的方式,胁迫被害人而加重对被害人的伤害。

李贵敏强调,事实证明,私密影片被害人所承受的伤害不仅难以弥补,更因一而再再而三的散布而重创!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主管机关衞福部,今日居然表示还没有看到法务部所称修法内容而无法评论。

李贵敏痛批,绿色政权到底怎么了?社会安全网不是蔡总统的政见吗? 她在2020年担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召委时,不是一再提醒、召开公听会及委员会要求相关部会正视并加速被害人保障吗?究竟被害人要被伤害到什么程度?社会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唤醒行政及司法单位的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