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与时俱进 医界盼政府做好把关

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认为,未给予医师医疗广告的自由,立法不合时宜。随科技进步,广告方式从手机简讯、网站首页、部落格等较固定式媒介,发展到脸书、推特等网路社群平台,及通讯软体、粉丝社团等直接与广告对象互动的方式,已非立法时所能想像。

医师公会全联会医事法规委员会召委吴欣席表示,《医疗法》仅限医疗机构做广告,医师却不能,做法缺乏正当性,政府应做好把关管理,而非全面禁止;如此限缩之下,病人失去获得医学知识和常识的机会,对于医师和病人是双输的局面。

台北荣民总医院副院长李伟强认为,这次释宪是还给医事人员一个公道,避免劣币驱逐良币,让来路不明的医疗产品影响民众生命健康。医疗广告和买衣服不一样,可能影响全民健康,医师的公信力会让民众更相信产品的疗效,因此需要适当的管理。

李伟强分析4个层面,首先是医事人员要自律,不要代言没有科学实证的产品,其次是各医事人员公会应有自律公约,第三是政府管理方面,中央势必修订相关法规,比如设定负面清单、划定红线等做法,哪些是绝对不行的、其他则是可以的,让地方政府有明确的执法依据。最后也提醒民众擦亮眼睛,不要全然相信医疗广告,要花点时间向医师咨询,这个医疗产品了解是否适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