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勇称 藻礁是否划入保护区要问陈吉仲跟郑文灿

内政部长徐国勇 (吴家豪摄)

蓝委林思铭今日于立院内政委员会质询表示,桃园藻礁是否符合《海岸管理法》规定可列入1级海岸保护区主管单位内政部应尽快回应。内政部长徐国勇回应,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委会所在地桃园市。林思铭傻眼「所以现在内政部又踢给农委会、桃园市?」

林思铭指出,根据2015年公告并施行的《海岸管理法》第1、8条规定,内政部应拟定整体海岸管理计划,也包括海岸1级、2级保护及防护计划。徐国勇回应,1级保护的原则是不准开发,2级是可以开发,但要有环保的机制

营建署长吴欣修表示,防护计划主要是防治灾害发生,所以会对某些土地采限制行为。至于保护计划,则是会对现有地形资源做一定程度的保护。

林思铭说, 2020年6月,经济部公告「1级海岸防护计划」,2017年内政部制定「整体海岸管理计划」但这只是大纲,而这4年来,内政部却没有针对1、2级保护拟定相关计划。吴欣修回应,目前在审议中。

林思铭表示,去年内政部没有跟经济部同步公告,理由是现有《文资法》、《国家公园法》等诸多法令刻正规划,所以才迟未有进度。吴欣修说,因为要避免各项法律内容重叠。

林思铭指出,现在桃园大潭藻礁并未被划设为保护区,许多团体都在申请自然地景保留。昨日海委会还跟桃园市府互踢皮球,但《海岸管理法》第12条明定,只要符合特殊景观资源等要件,就该设为1级海岸保护区,并禁止改变资源条件使用。

林思铭询问,所以藻礁到底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徐国勇说,这部分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是农委会,所在地是桃园市府。林思铭说「你现在又把球踢给农委会?」徐国勇回应「不是踢皮球,认定的确是由农委会来做。」

林思铭表示,这些相关法律早已明订,但内政部也没有去找相关单位进行横向联系沟通,《海岸管理法》等相关法令是内政部主管,划为1级保护区应该赶快做。